MPA中心关于2025—2026学年第1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MPA同学:
根据研究生院《法大研字〔2025〕39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学期毕业及学位论文答辩相关事项重新梳理并公告如下。全文均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线上完成,请务必提前熟悉流程、核对信息、错峰操作。
一、线上流程:毕业与学位申请
1.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9月19日 08:00—10月9日 11:00
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版)。
2.操作要点:
a.论文经导师确认定稿后,立即登录系统填写并下载《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已持毕业证者无需重复)、《学位申请书》;
b.上传全匿名PDF版论文,命名格式“学号+论文题目.pdf”,须与后续纸质版完全一致;
c.匿名要求:全文隐去作者、导师姓名及致谢。
3.注意事项:
a.学位授予登记表可提前预填,答辩通过后须再次核对,信息将直报教育部,错误将影响后续查询与就业;
b.未统一采集毕业照的,务必在9月18日前完成补拍。
二、现场领取:论文封皮
1.时段:9月25—29日(工作日办公时间);
2.地点:科研楼A402 MPA办公室;
3.数量:每人18张,可代领。
三、纸质材料提交
1.时间:10月9日 08:30—16:00(中午不休);
提前交件仅在工作日办公时间受理。
2.地点:科研楼A402 MPA办公室。
3.材料清单:
a.全体申请人:
(1)《硕士学位申请书》1份(系统下载双面打印,贴照片,导师系统评语及亲笔签名齐全);
(2)成绩单2份(图书综合楼604自助打印,至少备3份,其中1份与申请书装订)。
b.尚未毕业学生:
(1)《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1份(系统下载,双面打印,导师评语及签名完整)。
c.全体申请人:
(1)纸质论文9册:5册半匿名(无导师名、致谢),4册全匿名(无作者、导师、致谢);
(2)论文须符合《学位论文形式要求》,正文≥2万字(不含摘要、目录、引言、结论、注释、参考文献);
(3)版本须与电子版一致,题目与《学位申请书》相同;
(4)请最迟于10月8日前联系导师完成签字,交件当日勿临时找人。
d.已结业学生:
(1)持结业证2年内且论文已定稿者,须于9月15日前向MPA办公室递交导师签字的《结业转毕业资格审查表》,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线申请毕业与学位。
四、学历学位证书照片采集
1.统一补拍:9月11日 14:00—17:00,教学图书综合楼0112教室。
2.个别补拍:9月18日前自行前往易拍数码影像中心(建外SOHO东区A座2501A,国贸站C口出,周二至周日09:30—12:00、13:00—17:00,电话010-58691620)。影像中心将直接向研究生院提供电子照,无需个人上传。
3.未采集电子照者无法在线申请毕业与学位,请务必按期完成。
五、学术规范审查
1.所有论文(含再次申请者)均须接受学术规范审查,依据文件:
a.《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法大发〔2013〕109号);
b.《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25〕40号);
c.《部分专业学位论文字数补充规定》(法大学位字〔2018〕2号);
d.《学位论文形式要求》;
e.《MPA学位论文基本学术规范》。
2.合理引用≠抄袭,抄袭认定以学校文件为准;研究生院仅解释规范,不解答检测系统技术问题。
3.写作期间请自律,切勿大段引用未标注或恶意引用。
特别提醒:所有网上与纸质环节必须严格按时完成,逾期本学期不再受理。答辩具体安排后续将在MPA教育中心网站公布,请持续关注。
MPA教育中心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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