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执行方案
为确保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河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河工大政教〔2024〕2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执行方案。
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及专家审核小组
学院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的遴选和推荐工作。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其他相关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
学院成立推免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均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业绩进行审核鉴定。
二、推免对象、类型及条件
(一)推免对象和类型
1.推免对象为学校计划内全日制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推免生分为普通推免生、共青团中央研究生支教团计划推免生(以下简称研究生支教团)两类。研究生支教团遴选推荐工作由校团委组织实施,在满足普通推免生要求的基础上,具体遴选条件和办法由校团委另行制定。
(二)推荐条件
学院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推荐: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行政处分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以学院最后一次公示时,学生主修专业所有已修课程成绩为准)排名在本专业前20%(四舍五入计算)。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1×学分1+课程成绩2×学分2+……课程成绩n×学分n)/(学分1+学分2+……学分n),通过补考或重修而获得学分的课程成绩按60分计算。
6.外语成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45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0及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7.特殊情况由学院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普通推免生综合评价办法
(一)综合评价成绩
综合评价成绩=学分加权平均成绩×90%+特殊学术专长成绩×10%。
1.特殊学术专长成绩=A+B,当A+B 超过100分时按100分取值;综合评价成绩、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特殊学术专长成绩四舍五入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特殊学术专长成绩计分规则:
A.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南工业大学且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发表与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期刊级别认定以论文发表时间为准),每篇计20分。
B.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河南工业大学参加依据学校认定的国家级综合、单项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根据其获奖级别、等级、排名按附件2计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奖励级别计分,除国家级综合赛事外,其余赛事按“一、二、三”3个等级进行计分,获奖年度设特等奖项的按一等奖对待,其他奖项以此类推,最多只对三个等级计分)。学生参加不在学校认定范围内的赛事获奖,不计分。竞赛级别认定以竞赛获奖证书取得时间为准。
(二)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以下情况仅作为参考,不纳入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1.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有退役军人证)、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
2.特殊学术专长A、B 项中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学生以第一完成人或独立完成的其他科研成果,以及获得的其他竞赛奖项。
四、推免工作程序及安排
(一)宣传动员
根据学校推免工作进度安排和制定国家级综合及单项竞赛(全国赛)清单,学院制定推免工作执行方案,并在学院网站主页向学生公布学院推免工作执行方案,同时做好学院推免工作的政策宣传和动员工作。
(二)预推荐工作
1.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院执行方案,组织学生报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和特殊学术专长相关材料。提交材料具体为:书面申请表1份及电子版,全国大学生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或雅思、托福)复印件和电子版各1份(须查验原件),特殊学术专长获奖证书和学术论文等复印件和电子版各一套(须查验原件)。
2.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由学院教学办统一提供。
3.学院组织人员对所有报名学生进行推免资格审核,预推荐学生的外语成绩到正式推荐阶段再统一确认。
4.学院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成绩进行审核鉴定,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每一项特殊学术专长均需推免专家审核小组成员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的,不得计入特殊学术专长成绩。
5.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综合评价成绩确定预推荐排序,并将预推荐排序名单在学院公告栏张贴和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2天。
(三)正式推荐工作
1.学院收到学校分配的正式推免名额后,按照学校分配推荐名额的1.5倍确定正式推荐排序名单。
2.学院首先根据专业人数,按比例进行各专业固定名额分配(小数点后统一删除取整),各专业固定名额按照申请者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按照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排序,六级通过排前,同级成绩高的排前)。其次,固定名额分配后的余额在各专业中进行竞争遴选,竞争遴选以新综合评价成绩(新综合评价成绩=各专业相同的校级必修通识课和学科必修平台课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90%+特殊学术专长成绩*10%)为依据,按各专业排序相应顺位申请者的新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新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按照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排序,六级通过排前,同级成绩高的排前),以此类推,得到正式推荐排序名单。
3.正式推荐排序名单需在学院公告栏张贴和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2天。如公示期内有被取消推免资格者,按学院差额排名向前递进。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正式推荐排序名单报送教务处。
五、推免工作要求及说明
1.学院严格遵守推免政策,严肃工作纪律,遵循工作程序,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对推免工作有疑问、异议的可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进行咨询和申诉。
3.对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学生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不允许已落实就读单位的推免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和出国(境)留学。
5.已被录取的推免生如不能按时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或后续在校期间违背了《河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河工大政教〔2024〕2 号)第十条第(二)(三)(四)款要求,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附则
1.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2.如本方案与上级部门最新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部门最新规定为准;
3.本方案由学院教学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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