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级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档案调取、定向协议签订、通讯地址修改等事项的通知
各 2025 级拟录取博士考生:
目前,我校 2025 级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完成公示工作。为保障后续入学流程顺利推进,现就档案调取、定向就业协议书签订、通讯地址核对修改等重要事项,特此发布通知如下:
一、档案调取安排
档案调取是我校博士研究生录取环节的必要流程,但不同类型考生需按以下分类操作:
全日制非定向考生:需自行登录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首次使用需先完成注册,并绑定个人手机号码与证件号码),下载并彩色打印《商调函》,打印时需保证文件清晰可辨,避免因打印质量问题影响调档。
特殊类型考生:通过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方式录取,或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无需参与档案调取,也无需打印《商调函》。
针对需调取档案的考生,按身份进一步明确要求:
应届硕士毕业生:请将我校出具的《商调函》提交至所在院校的学生档案管理部门,并主动告知该部门,需在 7 月 10 日之前,将你的学籍档案与其他毕业相关材料整合后,统一寄送至我校。
非应届考生:需携带我校《商调函》,前往档案存放单位的人事部门或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办理调档手续。档案需在 7 月 10 日之前,通过 EMS 快递或机要渠道寄达我校。特别提醒:请嘱托档案管理部门将《商调函》的副联标签剪下,粘贴在档案袋正面,便于我校快速识别核对。
二、定向就业协议书签订要求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需完成《定向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工作。该协议书共计三份,考生需在完成个人信息填写后,交由所在单位进行签字盖章。
盖章后的协议书,需通过 EMS 快递邮寄至扬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邮寄截止时间为 7 月 10 日。具体邮寄信息如下:地址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大学南路 88 号,收件人为韩老师,邮编 225009,联系电话 0514-87979213。
三、通讯地址确认与修改
我校在收到考生的档案或定向培养协议书后,将启动 2025 级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工作。为确保录取通知书能精准送达考生手中,拟录取考生务必在 7 月 4 日之前,登录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注册及绑定要求同上),仔细核对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若发现信息存在错误或需要变更,需按照系统内的提示步骤完成修改并提交。填写通讯地址时,需严格遵循 “XX 省 XX 市 XX 区(县)+ 详细地址” 的格式,确保地址信息完整、准确。
四、户口转移相关说明
对于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博士考生,在入学时可根据个人意愿,自主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关于户口迁移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等详细信息,可参考后续发布的《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五、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办法
(一)党组织关系转接
省内党组织关系转接:考生需登录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在系统内选择录取学院党委的全称,发起党组织关系转出申请(各学院党委全称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省外党组织关系转接:优先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办理转接,选择录取学院党委全称作为转出目标。若线上转接存在困难,需开具纸质版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转入单位)填写 “中共扬州大学 XXX 学院委员会”,转入去向填写 “扬州大学 XXX 学院”。
特别说明:开学初期,学校将对转入的新生党员档案进行审核,最终是否同意接转,将根据审核结果确定。
(二)团组织关系转接
团组织关系转接需同时完成线上与线下操作:
线下转接:个人的纸质团籍档案需随个人档案一同邮寄至我校。填写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时,需注明 “团组织关系转至扬州大学团委”。
线上转接:可由原学校团委、学院团委、团支部管理员,或考生本人在 “智慧团建” 系统中发起转接申请,申请转入录取学院团委下属的团支部(具体团支部将在考生入校后,待新建团支部完成后统一分配)。
此外,非全日制研究生无需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其党(团)组织关系继续保留在原所属党(团)组织。
附件清单
附件【1-2025年扬州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doc】
附件【2-2025年扬州大学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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