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 号),以及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针对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与会议精神,为扎实推进我校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保障招生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与科学性,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校级统筹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全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全面领导职责,负责制定整体工作方针与重要决策。
院级具体实施:各招生单位组建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纪检委员及学科(专业学位类别 / 领域)负责人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其中,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复试小组组建:各单位按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设立多个复试小组,每组由 5 人及以上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构成,成员需满足教学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作风公正的要求,且无直系亲属参与本组复试工作,指导教师需纳入小组组成。
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专门成立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思想品德素养进行评估,并组织心理健康测试工作。
二、招生计划安排
各招生单位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包含推荐免试生(涵盖研究生支教团与农村教育硕士项目)。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不分配至具体招生单位,实行全校范围内统一统筹调配。
结合生源数量、质量及社会人才需求变化,学校将对各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实施动态调整管理。
三、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分数线划定
各招生单位以教育部发布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 “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基准,结合本单位招生计划规模与生源实际情况,在不低于全国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所属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复试分数线与招生计划。
复试采用差额选拔机制,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0%;对于合格生源数量不足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组织复试。
(二)复试方式选择
复试分为现场复试与网络远程复试两种形式:
一志愿考生复试优先采用现场复试方式,以确保对考生综合能力的全面考核与选拔。
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既可采用现场复试,也可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三)复试内容设计
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践(实验)操作等多种考核手段,重点围绕以下维度对考生进行评估:
思想品德与政治素养;
过往学业成绩与学习表现;
科研潜力与创新思维;
专业知识储备与学科素养;
实践操作能力;
外语应用能力(包含听力与口语测试)。
(四)复试流程规范
报考资格审查:严格依据教育部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及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的业务要求,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
思想品德与心理健康考核:将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状况考核作为保障新生质量的关键环节,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开展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从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规范、科学精神、诚信意识、遵纪守法情况及心理健康状态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进入后续录取环节。
面试考核实施:由各单位组织各复试小组开展面试,考核题目需涵盖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实验)能力等内容。每位考生面试时长原则上不低于 20 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已完成所有问题作答,可提前结束面试。
专业课考核安排:专业课考核可采取笔试(含现场笔试与线上笔试)或考查形式,若采用笔试形式,考试时长不得少于 60 分钟。
复试加试要求:
需参加加试的考生范围: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与网络教育考生。
加试科目要求:加试科目不少于两门,且不得与初试科目、专业课考核科目重复,难度需严格参照本科教学大纲标准设定。
加试形式与评分:采用笔试形式,每门科目满分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考试时长 3 小时,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跨专业报考考生:是否需加试所报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以及是否考核实验技能,由对应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自主研究确定,加试要求参照同等学力考生执行,具体可参考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承诺书签订: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均需签署《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 2);非全日制考生除上述承诺书外,还需额外签署《扬州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 3)。
(五)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具体构成如下:
专业课考核成绩:满分 150 分;
面试成绩:满分 150 分,其中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占 30 分,综合素质测试占 120 分;
合格标准:面试成绩 90 分为及格线,各招生单位可自行设定专业课考核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复试时间安排
各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需在 3 月 28 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不得早于 4 月 8 日,且需在 4 月 15 日前结束。
专业课考核、面试、复试加试的具体时间与地点,由各单位根据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特点自主确定,考场需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七)其他重要事项
体检工作: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及《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2018〕8 号) 执行。
考生在复试阶段需提交《身体健康状况调查表》(详见附件 6);拟录取后,学校将统一组织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专项计划与加分政策: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结合国家分数线与单位分专业分数线,确定该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合格且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在同等情况下享有优先录取资格。
加分政策适用人群: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 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享受初试总分加 10 分的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政策冲突处理:纳入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复试费缴纳:依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 号、苏财综〔2007〕92 号、苏教财〔2007〕89 号)规定,考生需缴纳复试费,标准为 80 元 / 人。
现场复试考生:需在复试报到前登录学校综合缴费平台(http://fee.yzu.edu.cn/)完成缴费;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通过 “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缴纳复试费。
考风考纪管理:
各招生单位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运用必要的技术手段与管理措施提升作弊防范能力,重点研究防范 AI 技术作弊的有效方案。
考生需严格遵守《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场规则》(详见附件 4)与《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详见附件 5),若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调剂工作管理办法
所有参与调剂的考生(包括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需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完成调剂流程,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一)调剂基本要求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初试成绩同时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对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具备一致性或相近性;
照顾专业调剂规则: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含工学照顾专业、体育学与体育硕士)的考生,若调剂至非照顾专业,初试成绩需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至照顾专业,初试成绩需达到调入地区对应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工学照顾专业内部、中医学与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内部、体育学与体育硕士内部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专业学位调剂限制: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在这 7 个专业学位之间相互调剂,但需符合调入专业学位的报考条件;这 7 个专业学位考生不得调剂至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剂至这 7 个专业学位。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调剂: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若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初试成绩需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者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调剂限制:第一志愿报考该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至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剂至该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调剂规则: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至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至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毕业专业范围等具体要求,可查阅相关学院发布的调剂通知及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中的具体要求。
(二)调剂流程步骤
考生登录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各招生单位登录调剂系统,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遴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向拟复试考生发送调剂复试通知;
考生按通知要求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单位及时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院在调剂系统中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考生登录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
(三)调剂注意事项
对于同一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调剂考生,若初试科目完全相同,需以考生初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将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顺序、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因素作为遴选标准。
调剂系统开放接受考生调剂申请的时间不得少于 12 小时,调剂工作完成后需及时关闭调剂信息通道。
五、录取工作操作规范
(一)录取类别划分
我校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具体要求如下: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需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在校期间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需满足全日制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条件);
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调取考生人事档案,采用全日制学习形式,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全部为定向就业类别,录取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不调取人事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学校不安排住宿。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工程管理、旅游管理硕士考生:
综合成绩(满分 100 分)= 初试成绩总分 ÷ 3 × 60% + 复试成绩 ÷ 3 × 40%
其他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考生:
综合成绩(满分 100 分)= 初试成绩总分 ÷ 5 × 60% + 复试成绩 ÷ 3 × 40%
(三)录取信息公开
为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各招生单位需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布以下信息: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分专业招生计划、分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姓名及考生编号、考生初试各科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以及咨询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同时将所有录取信息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简称 “研招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备案并公开,未经该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新生学籍注册信息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四)申诉渠道设置
各学院需在复试录取工作启动前,公布咨询电话与申诉渠道,并确保渠道畅通。学校层面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与申诉电话:0514-87979213
申诉邮箱:yjszs@yzu.edu.cn
附件
附件【附件5-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操作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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