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A/MEM教育中心教学督导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 MBA/MEM 教育中心的教学管理体系,提升教学质量监控效能,更好地契合全国 MBA/MEM 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各项工作标准,特制定本 MBA/MEM 教育中心教学督导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 督导小组隶属与核心职能
教学督导小组需在 MBA/MEM 教育中心分管教学主任的统筹指导下开展工作,核心任务是对中心的教学秩序规范度、教学质量水平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整体运行状态进行全面监督、细致检查、科学评估与专业指导,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保持相对独立的工作模式。
第二条 教学督导覆盖范围
教学督导的工作范畴聚焦于教学全流程的各个关键环节,同时涵盖教学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确保从教学准备到教学实施再到教学收尾的全过程均处于有效督导之下。
第三条 督导小组人员构成
教学督导小组由具备深厚教学理论功底、熟悉 MBA/MEM 领域教学规律、工作态度严谨负责、拥有丰富一线教学经验且能严格坚守督导工作原则的教授组成。为保障督导工作的常态化开展,小组内设置四名专职督导员,专门负责日常督导事务。
第四条 教学督导小组主要职责
主动学习并深入研究全国 MBA/MEM 教育指导委员会及我校针对 MBA/MEM 教育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与行业最新发展动态,为督导工作提供坚实的政策理论支撑。
以《MBA/MEM 教学合格评估方案》为重要指引,重点推进各项督导工作,积极配合 MBA/MEM 教育中心开展自我评估工作。精准捕捉教学工作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及时组织研讨并协同制定解决方案,广泛收集教师、学生及管理部门等各方面的反馈信息,认真完成实地考察任务,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系统分析与综合梳理。
全面掌握并检查 MBA/MEM 教育中心培养方案的合理性与教学计划的执行进度,对中心所有课程教学从备课、授课到课后辅导、考核评价等各个环节进行无死角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设性改进意见。
明确要求每位督导员每学期深入课堂听课的次数不得少于 5 次,听课过程中需同步检查课程教学大纲的完整性、教材及教学参考书选用的适宜性,详细了解教学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此外,还需随机抽查教师的授课教案与备课笔记,全面掌握教师的授课准备情况与课堂教学状况。
MBA/MEM 教育中心明确授予教学督导小组及督导员以下工作权利:①可随时进入课堂进行随堂听课,不受课程类型与授课时间限制;②有权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客观评估与公正评论,评估结果作为教学质量考核的重要参考;③可根据工作需要调阅各类教学资料,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讲义、教学进度表、考试试卷及学生作业等;④有权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教学评估工作与教学经验交流分享会,推动教学质量提升。
MBA/MEM 教育中心对教学督导小组及督导员提出以下义务要求:①在行使各项权利时,必须秉持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避免主观臆断与片面评价;②始终保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与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不利用督导职权谋取私利;③以 MBA/MEM 教育中心的办学理念、发展指导方针以及全国 MBA/MEM 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教学管理文件作为开展督导工作的根本依据,确保督导方向不偏离;④运用科学的方法分析教学质量现状,深入研究 MBA/MEM 教学规律,为教学改革与管理优化提供合理可行的建议;⑤严格遵守教学督导工作的保密规定,不泄露督导过程中涉及的敏感信息与未公开的评估结果。
每学期结束后,教学督导小组需向 MBA/MEM 教育中心提交一份详实的书面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教学督导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对教师教学状态与学生学习状态的全面评估结论,以及针对教学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具体改进建议。
第五条 办法生效与解释权
本《MBA/MEM 教育中心教学督导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自正式颁布之日起开始施行,其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MBA/MEM 教育中心所有。
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MBA/MEM 教育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海豚MBA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