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秋)学期末研究生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2024-2025(秋)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时段确定为 2025 年 1 月 6 日至 1 月 9 日,详细的考试日程可查阅附件 1。若各学院在查看过程中发现疑问,需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取得联系,联系电话为 84445705。为进一步规范本学期研究生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确保考试顺利开展,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须知
本次研究生考试全部采用线下方式进行。考生进入考场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证件不齐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参与考试;考生需严格依据考场分配方案,前往指定教室并按规定座位就座;考试期间严禁携带手机入场,若已携带手机,必须将其关机,或交由监考老师统一保管;同时,考生需在考试期间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
考生若因身体健康问题需申请缓考,须提供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因个人事务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不予以缓考申请。符合缓考申请条件的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缓考申请表》(附件 3),由所在学院统一收集整理后,于 12 月 30 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缓考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相关研究生需在下一学期开学后的两周内完成该门课程的补考。
二、研究生考务管理工作要求
研究生学位课程考试统一采用笔试形式,且实行 A、B 卷制。任课教师需在考试开始前 1 周,将 A、B 两套试卷及对应的标准答案提交至开课学院(所)进行审核。
研究生考试试卷需按照《研究生考试用卷样本》的格式制作,纸张规格为 A4,该样本的电子版本可登录研究生院官网,在 “培养” 模块下,通过 “培养→资料下载→考务” 路径进行下载。
考试开始前,相关工作人员需对试卷进行密封处理。考试结束后,需将试卷审批表、A、B 卷空白样本、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学生答卷、成绩单以及课程考核与教学情况综合分析等材料,整理后装入《研究生试卷存档资料袋》,并提交至开课学院(所)进行存档。
本学期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网上成绩录入工作,需在 2025 年 2 月 1 日前完成,各位任课教师务必按时提交学生成绩;同时,全体研究生也需在 2025 年 2 月 1 日前,完成本学期研究生课程的教学评价工作。
任课教师需承担所授课程考试的监考工作,其余监考教师则由开课学院(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调配。对于公共研究生英语、政治课程的监考安排,研究生院已依据各学院的选课人数进行了监考教师分配。具体监考人员配置标准为:当考生人数在 30 人及以下时,安排 1 名监考教师;当考生人数超过 30 人时,至少安排 2 名监考教师。
各学院(所)需完成《2024-2025(秋)研究生期末监考老师安排表》(附件 2)的录入工作,打印考试安排表并发放给相关监考教师,同时需在 12 月 20 日前将该表格的电子版本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进行备案。
对于设有多个考场的学位课程考试,监考教师可提前领取试卷,若领取过程中需要使用考务办公室,需提前与培养办沟通协调安排;对于仅设有 1 个考场的考试,可由任课教师(通常同时担任监考教师)直接将试卷携带至考场。
监考教师需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监考规则,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如实、详细填写 “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并负责 “研究生考试签到表” 的发放与回收工作(该表格的下载路径为:“培养→资料下载→考务”)。
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及时将本次考试安排及相关要求通知到任课教师、监考教师和全体研究生,共同保障本学期末研究生学位课程考试工作的有序开展。
附件2:2024-2025(秋)学期期末考试监考老师安排表.xlsx
研究生院
2024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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