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2026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及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遵循党的教育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学校将对当前实施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开展全面修订与完善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畴
本次修订涵盖当前所有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的博士与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此外,本科直博生(以下简称 “直博生”)培养方案也在修订范围内。
二、修订参照标准
各学院需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发布的《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
(查询链接:https://www.acge.org.cn/encyclopediaFront/enterEncyclopediaIndex)
《江苏科技大学 2026 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江苏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江大校〔2025〕139 号,详见附件 1、2)为基础,同时结合各专业学位全国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最新发布的指导性培养方案,进一步优化并规范研究生培养机制。在此前提下,结合自身专业特色与发展需求,完成已有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并制定新增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三、修订核心准则
传承与优化并重:总结并延续本学位点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以及《江苏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5 版)为根本依据,明确各类别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定位与学位授予基本条件,凸显学科自身特色与优势,按照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推进培养方案修订。同时,结合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实际状况,对学科(领域)简介、培养目标、研究方向、课程设置、学位论文要求等关键环节进行优化调整。各学科在修订培养方案过程中,需开展充分调研,逐项落实工作,重点关注培养目标的调整、学术成果要求的变化、学位论文要求的更新以及课程设置的优化完善。
分类培养精准施策: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需聚焦学生知识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课程教学与科研训练的紧密结合,不断完善科教融合育人机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则要以提升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增加教学案例库课程的开设数量,积极邀请相关行业企业专家参与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以及课程建设过程,切实强化产教融合育人机制。
科技赋能教学革新:积极倡导将人工智能技术融入教学环节,构建研究生智能教学新模式。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研究生培养工作深度融合,各专业课程需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的特点,设置人工智能在本学科领域应用相关的课程,鼓励开设人工智能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的课程,培养研究生的跨学科应用能力。
促进交叉共享资源:秉持继承与创新发展的理念,全面延续按一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的原则与做法,持续推进硕博贯通培养模式,实现课程资源共享。支持并鼓励跨学科联合制定培养方案、共同组织教学活动,允许研究生在全校范围内,根据自身需求和学习能力,择优选择跨学科课程,充分实现优质课程资源的共享,为研究生个性化发展提供更广阔的自主选择空间。
四、工作推进步骤
学院筹备与初稿审定阶段(2025 年 7-10 月):相关学院需组建研究生培养方案工作组,广泛调研国内外高校的先进经验,组织校内外专家开展深入研讨。各学院必须召开专题论证评审会议,参会人员需包括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以及校外高校、企业专家,对新制定或修订的培养方案进行答辩与评审。工作组需认真听取并吸收评审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培养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10 月 30 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完成对修订(制定)的培养方案初稿的审定工作,并将培养方案初稿的纸质版(需签字盖章)和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对于学院共建的学科,由相关学院联合设立工作组,且由牵头学院院长担任组长。
学校审查与学院完善阶段(2025 年 11-12 月):研究生院将对各学院提交的培养方案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相关专家开展内涵审查,随后将审查结果反馈给相关学院。各学院需组织学科专家根据反馈意见,对培养方案内容进行修订完善。
校级审议阶段(2026 年 3 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对新制定(修订)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审议。
方案完善与实施准备阶段(2026 年 4 月):研究生院依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和建议,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关内容的完善工作,同时开展课程编码、系统数据录入以及书面文本汇编等工作。
教学大纲制定阶段(2026 年 5 月):各学院需制定相应的课程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大纲,并于 5 月 30 日前将大纲汇编成册,上报至研究生院。
五、其他相关事项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并按时提交各类相关材料。
联系人:鲁老师
联系电话:0511-84445705
电子邮箱:justpyb@126.com
《江苏科技大学 2026 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
《江苏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江科大校〔2025〕139 号)
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基本格式模版
研究生教学大纲格式模板
修(制)订培养方案的学科范围及所属学院汇总表
开设研究生公共课课程汇总表
各学科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表
培养方案论证报告(空表)
研究生院
2025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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