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以及《安徽大学202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考生初试成绩总分需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复试环节。
二、复试工作安排
我校本年度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预计在5月中旬启动,具体时间及要求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报考学院网站的公告,并保持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各培养单位在复试前需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规定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录取办法
(一)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的初试总分与复试总分分别按照一定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出考生总成绩。其中,初试总分权重占比为60%,复试总分权重占比为40%。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 =(初试总分÷1.5)×60% + 复试总分×40%。复试总分、总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录取
学校将综合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体检结果等因素,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保持一致。
(三)不予录取的情况
1.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
4.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提供虚假信息;
5.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
(四)考生拟录取结果经学校审核后,将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咨询电话和申诉渠道
研招办咨询电话:0551—63861850;
学校纪委办监督电话:0551—63861581。
五、其他事项
(一)诚信考试。考生应确保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并承诺遵守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一旦发现考生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存在问题,将取消其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视情况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安徽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5月9日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海豚MBA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