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各研究生招生院、系(所):
为进一步强化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规范性与科学性,依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以及《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管理办法》(校研生[2024]8号)等文件的核心要求,特制定东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指导全校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一、基本原则
(一)作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关键环节,复试录取工作直接关系人才选拔质量。需始终秉持“考试招生育人”核心理念,推行分类选拔模式,从多维度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确保录取过程的择优性。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严守工作纪律红线,规范各项录取操作,强化全流程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体验,保障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推进。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量国家划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基本分数线、各学科发展规划需求以及考生初试成绩整体情况,审慎研究并确定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在分配招生计划时,将结合教育部下达的总计划数,全面权衡国家战略发展需求、学校长远建设规划、各院(系、所)师资配备、人才培养质量及生源分布等因素,科学下达各院(系、所)具体招生指标。
(三)各招生院(系、所)需组建研究生招生工作组与复试录取监督、巡视及应急管理工作组,明确各组人员职责,实现责任到人。需依据本办法,结合本院(系、所)学科专业特点,制定详细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精准筛选确定复试考生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开公示。
(四)所有拟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且复试成绩合格。拟录取名单需经院(系、所)研究生招生工作组集体讨论通过,上报研究生院审批,审批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待教育部完成最终审定程序后,学校将向拟录取考生正式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二、复试工作
(一)基本要求
1. 各院(系、所)需明确各专业及研究方向的具体招生计划数量,复试差额比例通常不低于120%;若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生源数量不足,則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组织复试。对于一志愿考生数量充足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复试差额比例,也可在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对考生的单科成绩或总分提出更高要求,考生须满足该专业或方向的具体复试标准方可进入复试环节。
2. 院(系、所)应结合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差异,分类设计复试内容,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分类选拔要求。在考核过程中,需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与综合评估,既要关注考生的学业知识掌握程度,也要深入考查其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力;既要重视考生的考试成绩,也要兼顾其本科阶段的学习表现、科研实践经历等一贯情况。同时,需严格依照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组织复试,复试前要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严格核查,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存在问题,需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补充核验,对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准许参加复试。
3. 复试面试小组的组成人员数量一般不少于5人,所有成员均需具备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且不得有直系亲属参加本院(系、所)当年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中至少需配备1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专家,主要负责对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进行测试评估。对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小组成员中应包含1-2名来自相关企业或行业的专家,且在选聘过程中,应优先考虑企业导师。
4. 各院(系、所)组织的复试笔试与面试环节,均需安排在具备全程监控及录音录像功能的教室进行,确保复试过程可追溯。复试结束后,院(系、所)需及时向考生公布复试结果。若考生对复试结果存在申诉或质疑,院(系、所)需安排专人负责对相关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同时,需在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中明确公布申诉电话及邮箱,为考生提供合理的反馈渠道。
(二)复试方式及内容
1. 复试方式: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开展,具体复试形式可根据学科专业需求,包含笔试、实践(实验)考核、面试等多种类型。
2. 复试内容
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笔试科目必须与学校招生目录中公布的该专业复试科目保持一致,由各院(系、所)负责组织命题及考试工作。
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面试重点围绕考生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掌握情况、在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外语听说应用能力、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试题目由院(系、所)负责命制,需准备多套试题,确保试题的科学性、规范性与安全性。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已完成所有问题的作答,可提前结束考核流程。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成绩满分为150分,具备条件的院(系、所)应单独组织该环节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实验操作技能,或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同等学力加试:对于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参加常规复试外,还需加试至少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由各院(系、所)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指定,且加试科目不得与考生初试科目重复。加试形式为笔试,若考生任一加试科目成绩未达到及格线,将不予录取。
4. 部分专业政治思想理论考试: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这5个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该科目成绩将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
(三)成绩计算
1. 考生复试成绩由各类复试方式的成绩按相应权重加权计算得出,其中笔试成绩在复试成绩中的权重一般不低于50%,具体权重比例由各院(系、所)根据学科特点自行确定。同时,院(系、所)需分别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考生任一科目成绩未达到合格线,均不予录取。
2. 考生综合成绩(满分为150分)由初试折算成绩(按满分150分标准进行折算)与复试成绩按权重加权计算获得,其中复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的权重一般介于30%—50%之间,具体权重比例由各院(系、所)自主制定。
3. 严格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与标准,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确保加分工作的合规性与公正性。
(四)调剂
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归口管理。对于我校部分生源数量不足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将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需要,综合评估后决定是否接受考生调剂申请。若确定接受调剂,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统一工作部署,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及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官方网站发布详细的调剂信息,所有考生的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提交,不接受其他形式的调剂申请。
三、录取工作
(一)对于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主要以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为核心依据。各院(系、所)需结合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研判后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二)各院(系、所)需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开展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审核工作,审核内容涵盖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状况等方面。经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被我校录取前,分别与招生单位(东南大学)及定向就业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入学后,不办理户口迁移及人事档案调转手续,在学期间的奖助政策按照学校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毕业时需严格按照定向培养协议约定的就业单位就业。
(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按照学校制定的培养计划开展非脱产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等奖励资助。学校在为非全日制研究生颁发的毕业证书上,将明确注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且我校不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学生宿舍住宿。
(五)除流动助教生、支边支教生两类特殊考生外,我校原则上不再批准其他考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批准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其招生名额计入当年所属院(系、所)的招生计划。
(六)若考生因在网上报名时填写信息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被正常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对于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信息公开和监督制度
(一)学校严格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健全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规范性与透明度,提升招生录取工作的公信力。对于按照规定应当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需严格遵循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做到准确、规范、全面、及时公开,并切实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工作,以及针对考生疑问的解释说明工作。
(二)各级领导干部及参与招生考试工作的人员,需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相关规定,依法履行自身职责,确保各项工作合规开展。各院(系、所)需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在遴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时,需优先选择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并加强对复试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与业务指导,使其充分了解招生政策、熟悉工作规则、掌握考核方法。同时,需严明招生工作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各类徇私舞弊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
(三)学校将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巡视监督力度,对于考生提出的投诉与举报,将及时组织调查并妥善处理。若在招生过程中出现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事件,一律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与公正。各院(系、所)发布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中,将明确标注申诉电话与邮箱,方便考生反馈问题。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3月14日(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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