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复试作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核心环节,承担着进一步考察考生思想道德修养、专业知识储备、科研创新潜力及综合素养的重要职能,是实现综合评价、筛选优质生源的关键举措,更是保障招生质量、规范选拔流程的制度基础。为顺利推进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复试环节科学严谨、公平公正,依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招生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遵循 “科学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按需招生” 的核心原则,将考生初试成绩、过往学业表现、综合能力素质及创新发展潜力纳入同等重要的考察维度,实现多方面、立体化的人才评估。
坚守 “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 的工作准则。进一步健全复试工作机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操作流程,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各环节均有明确制度可依、有具体标准可循。
贯彻 “立德树人、以人为本” 的教育理念。从德、智、体、美、劳五个维度全面衡量考生,将道德品质作为首要考察内容,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列为复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录取的关键依据。增强服务意识,充分尊重考生需求,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深入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保障招生工作透明规范。
二、组织管理
(一)领导组
组 长:白培康、梁卫国
常务副组长:谢 刚
副 组 长:李志荣、刘向军、侯 华
成 员:霍 刚、赵明煜、王平平、眭红亮、李世红、张英俊,研究生学院党政负责人,各招生单位党政负责人
(二)工作组
组 长:谢 刚
副组长:陈慧琴、王利红
成 员:王 峰、马文凯、韩贺永,各招生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郭黎斌、牛小利、弓秀莲
工作组承担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职责,各成员单位需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保障复试工作有序推进。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研究生学院:负责统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分配与动态调整,拟定复试方案,组织、指导并检查复试实施过程,审定拟录取名单,以及开展招生信息公开等工作。
纪委监察机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检查,确保考生申诉渠道畅通无阻,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党委宣传部、后勤管理部、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武装保卫部及各招生单位:协助研究生学院完成复试宣传推广、复试场所清洁消毒、突发应急事件处理等辅助工作。
各招生单位:成立以学院(研究院)院长为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为该单位复试工作第一责任人。需依据教育部及学校复试工作基本要求,指导本单位各复试小组开展工作:
结合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一志愿考生成绩分布等实际情况,制定严谨规范、可操作性强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完善复试考核评分表等相关材料,明确考生复试方式、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门槛及其他业务要求,同时细化调剂、复试、录取等各环节的具体规定。
严格遵循 “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原则,注重能力、素质与知识考察的有机结合,既参考初试成绩,更强化复试综合考核结果,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核心内容与录取重要依据,重点考察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及综合素质,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工作的要求
为保障我校复试工作的科学性与有效性,维护复试公平公正,各招生单位需加强对复试各环节的精细化管理。
首先,做好复试参与人员的选拔与培训工作:既要充分发挥硕士生导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又要规范导师招生行为,抽调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硕士生导师参与复试;同时,需对所有复试参与人员开展政策解读、业务培训、权责明确及纪律教育,使其清晰掌握工作职责、工作纪律、操作流程、评判规则与评分标准,强化公平意识、业务能力、纪律观念、保密意识及主体责任意识,规范工作行为,提升导师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避免考核过程中的随意性。
其次,加强复试命题管理:相关工作需严格按照《关于印发 <太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 的通知》(科大研字 [2019] 23 号)文件要求执行。
1. 复试分数线
一志愿考生: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各专业一志愿达线人数,以及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说明,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除自主划定分数线的专业(具体可查阅《太原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安排》)外,其余专业均参照教育部划定的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 类考生)”(以下简称 “国家 A 类考生分数线”)执行。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统一执行教育部划定的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分数线。
调剂考生:各专业调剂复试分数线均参照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 类考生)” 执行。考生提交调剂志愿后,学校将结合调剂考生本科毕业专业、考研初试单科成绩及总分等条件进行综合筛选,确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
2. 复试工作流程
2.1 研究生学院具体工作
依据教育部与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相关要求,制定《太原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并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及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相关实施细则。
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及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与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复试中的问题。
审核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分数线、调剂复试安排及调剂拟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公示。
2.2 招生单位具体工作
制定复试实施细则:根据研究生学院公布的《太原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单位复试实施细则,提交研究生学院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专业方向、研究领域及招生人数,组建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小组成员数量不低于 5 人,由责任心突出、教学经验深厚、学术水平精湛的专家及硕士生导师组成,同时严格执行亲属及利害关系人回避制度。复试小组成员需保持稳定,若因特殊情况需更换,须第一时间向研究生学院报备。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具体内容、命题、组织面试、评定复试成绩、撰写考核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明确意见。每个复试小组配备 1 名复试工作秘书,负责熟悉录音录像设备操作、组织复试流程、记录复试情况等工作。
保障复试过程公平公正:复试前,各招生单位需组织复试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考生考察评判规则与评分标准。同一学科(专业)的各复试小组,需统一面试方式、考核时间、试题难度及成绩评定标准,确保考试流程、导师组构成、选拔标准的一致性与公平性。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需客观公正、现场独立使用面试评分表打分,不得相互商议,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评分结果;同一批次复试不得中途更换面试人员。
严格核验考生信息与材料:采用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与 “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数据比对)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考生身份审查,严防 “替考” 现象。仔细核查考生报考信息、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校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在入学时进行校验)、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对不符合招生报名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复试。
详细记录复试过程:复试小组需如实填写考生考核评语、复试得分及总成绩等信息。若复试中发现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存在重大问题,或初试成绩较高但复试表现极差,需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学院汇报相关情况。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与保密管理:复试工作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且相关材料需严格保密。复试涉及的所有材料,包括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小组成员名单、面试评分表、复试记录、成绩登记表、音视频录像资料等,均由各招生单位妥善留存备查,保存期限为 3 年。在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前,复试工作人员需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发布复试题目、复试成绩等内容,更不得私下向考生承诺录取结果。
确保复试成绩准确可靠:各招生单位需建立多人复核、分工录入的工作机制,对复试成绩进行合分与录入,完成后向研究生学院提交拟录取名单及考生复试登记表。
3. 各批次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各批次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参照上述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流程执行。
四、复试主要内容和方式
1. 复试内容
(1)非管理类联考专业考生
复试内容主要包含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素养考核(分类开展)、综合素质考核(分类开展)三部分,各部分分值占比如下:
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 20%,考核内容涵盖考生个人基本情况介绍、专业相关知识的英语表达与理解等。
专业素养考核:占复试总成绩的 40%,各招生单位需依据已公布的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合理设计分类考核内容与方式,并加强考核内容及过程的保密管理。
综合素质考核:占复试总成绩的 40%,需结合学科专业培养目标,重点考察考生思想品德、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且考核内容需体现分类特色。
(2)管理类联考专业考生
除上述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素养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外,还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内容与形式可参考附件 1),各部分分值占比调整为: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10%、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10%、专业素养考核 40%、综合素质考核 40%。
(3)复试内容设计原则
复试内容需围绕 “选拔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创新型人才” 目标展开,在考察考生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掌握程度的同时,重点关注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的兴趣爱好、特长优势等个性化特质。
(4)分类复试要求
学术学位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需遵循 “分类复试、各有侧重” 原则:
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知识运用能力,以及学术研究潜力与创新意识。
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养、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根据选拔需求,复试阶段可灵活采用笔试、面试、实验操作、实践技能考核等多种方式。
(5)思想品德考核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品德为首要考察标准,将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重要内容与录取关键依据。考核需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重点关注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意识、遵纪守法情况等,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2. 复试方式
复试统一采用现场面试考核形式,各招生单位需制定统一的测试方法与明确的评分标准。每位考生的现场面试考核时间一般不低于 20 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已完成所有作答,可提前结束考核。同一复试小组的考核方式、考核时长、评分标准需保持一致。
复试前:合理划分考生备考区与离场区,确保两区不重叠,安排专人维护备考秩序。
复试中:严禁考生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采取必要措施防范作弊行为,重点研究防范 AI 技术作弊的有效手段。
复试后:要求考生在考核结束后尽快离场,不得进入备考区域。
具体考核环节实施方式如下:
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通过考生英语自我介绍、中英文对话交流或抽取题目进行英语问答等方式开展。
专业素养考核:依据已公布的各学科专业复试科目,采用指定题目作答的形式进行。
综合素质考核:结合学科专业分类考核要求,可采用限时小论文分析、限定主题提纲自我展示、针对同一问题设计不同提问角度、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进行延伸提问等形式,最大限度降低试题重复率。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仅针对管理类联考专业硕士考生,在复试阶段单独组织开展。
五、复试成绩
1. 复试成绩合格标准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若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即不及格),无论初试成绩如何,均不予录取。
2. 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与复试成绩按权重加权得出,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70%(调剂复试考生初试成绩需按特定办法重新核算,具体规则如下),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30%。
2.1 调剂复试考生初试成绩重新核算办法
若考生初试专业科目中无自命题考试科目(408 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除外),其初试成绩无需重新核算。
若考生初试成绩满分为 500 分,且 2 门业务科均为自命题考试科目(含 408 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初试成绩核算公式为:
复试总成绩=[(政治理论成绩 + 外国语成绩)×0.6+(业务科一成绩 + 业务科二成绩)×0.4]÷2.4×70%+复试成绩 ×30%
若考生初试成绩满分为 500 分,且仅有 1 门业务科为自命题考试科目(含 408 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初试成绩核算公式为:
复试总成绩=[(政治理论成绩 + 外国语成绩 + 国家统考专业课成绩)×0.6 + 业务科二成绩 ×0.4]÷2.7×70%+复试成绩 ×30%
六、调剂
1. 调剂考生基本要求
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 A 类考生分数线,且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及本科毕业专业要求。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保持一致或高度相近,原则上应处于同一学科门类范畴内;同一学科门类内的调剂专业,将按照 “相同专业优先、相近专业次之” 的原则排序筛选。
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需一致或相近,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某一考试单元未参加统考,则不得调入设置该统考科目的专业;调剂时将优先考虑统考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
若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调剂至非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需同时达到国家 A 类考区照顾专业与非照顾专业的录取分数线;若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调剂至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也需同时达到国家 A 类考区两类专业的录取分数线。
2. 调剂信息公布与系统要求
学校将在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 - 招生栏目
(https://yjsxy.tyust.edu.cn/index.htm)
及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yz.chsi.com.cn)中,动态公布并实时更新各专业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所有调剂工作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完成,未通过该系统办理调剂录取手续的考生,其录取结果一律无效。
3. 调剂考生复试办法
调剂考生的复试流程、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办法保持一致。
七、录取
1. 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
依据教育部、山西省相关招生录取政策,结合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工作方案,综合考生初试与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将依法保障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2. 招生计划执行要求
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含各类专项计划)及相关规定开展录取工作,不得超计划录取。
3. 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或学历(学籍)审核未完成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 保留入学资格规定
已被录取的考生,若因特殊原因需延迟入学,可向学校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其名额纳入当年招生计划。
5. 应届生学历审核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形式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若在入学当年 9 月 1 日前未能获取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已获得的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八、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问责
1. 复试内容保密与违规处理
复试内容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各招生单位需切实加强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在复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扰乱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2. 规章执行要求
各单位在复试工作中,需严格贯彻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 “十公开”“十严禁” 制度,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与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工作要求,认真执行相关规定,确保每一项工作均有章可循、照章办事、有据可查。
3. 招生信息公开要求
对于按规定需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需严格按照 “准确、规范、充分、及时” 的原则进行公开,并落实 “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的责任机制,做好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与解释说明工作,主动接受考生与社会监督。
4. 全程监督与巡视机制
在研究生复试与录取期间,纪检督察组将对复试录取工作开展全面且有效的监督,研究生学院将派遣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巡视,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的问题。
5. 问责机制与申诉渠道
复试期间,纪委监察机构与研究生学院将开通考生投诉举报通道,对考生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单位进行复议,复议结果需及时反馈给投诉人或申诉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及个人,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投诉举报电话:6998066、6998330
电子邮箱:tykdjjw@163.com;tykjdxyzb6998486@163.com
附件 1(摘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学函〔2021〕2 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一条 考核重要性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障研究生新生质量的关键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第二条 考核内容与诚信要求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意识等方面。
招生单位需进一步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的记录,认真核查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由招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第三条 考核方式
招生单位在组织复试的同时,需安排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及导师与考生进行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此外,还可通过 “函调” 或 “派人外调” 的方式,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进一步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需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及考生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察考生思想政治与品德情况。其中,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政工部门加盖公章,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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