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与科研攻关项目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根据《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文件部署以及安徽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安徽师范大学于2025年起正式开展“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与科研攻关项目计划”(以下简称“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安徽师范大学秉持“自愿报名、择优录取、严格考核、公平公正”的原则,与企业联合开展招生工作,确保招生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招生方式
安徽师范大学将根据2025年硕士研究生统考生源情况(包括一志愿和调剂生源),由相关学院组织复试考核,择优录取。具体招生与考核相关通知详见各招生学院公布的信息。
三、培养模式
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将按照录取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标准学制,依托项目和企业,实施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的联合培养模式。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与学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保持一致。在招生录取时,高校、企业、导师和研究生四方需签署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四、保障政策
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将享受以下保障政策:
1.政府奖学金(科研实践补贴):在基本学制年限内,除正常享受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和待遇外,研究生还可根据考核结果,获得由企业所在市政府设立的奖学金或科研实践补贴。
2.入企住宿条件:研究生入企开展科研实践期间,企业(或企业所在地市政府)将免费提供住宿,标准为每2人1间,并为其足额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在校学习期间,研究生将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统一标准安排住宿。
3.人才专项政策:研究生毕业后可享受安徽省专项支持政策。经考核合格,可获得相应的工程师职称。毕业就业时,研究生不要求到合作企业定向就业,但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企业将优先录用。
五、招生项目及计划
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的具体招生项目、导师、招生专业和计划等信息详见附件《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招生信息汇总表》。各项目的具体情况可向相关学院咨询。
六、其他事项
本通知未尽事宜,以《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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