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国家及陕西省相关文件要求、2025 年全国及陕西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延安大学办学实际,为扎实推进学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作为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关键国家教育考试,承载着为党育才、为国选才的重要使命,集中彰显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与战略属性。各二级招生单位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立足教育 “三大属性”,将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纳入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及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的战略框架中统筹思考、谋划与推进,以提升学校研究生招生质量为目标,助力学校建设更具水平与特色,更好地服务并支撑教育强国建设。工作中需坚决落实 “三规范,一降低” 要求,即规范复试管理、规范调剂管理、规范信息公开,切实降低舆情风险。
二、复试时间
延安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分为一志愿考生复试与调剂考生复试两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一志愿考生复试):2025 年 3 月 28 日至 4 月 1 日,具体安排可查阅《延安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附件 1)。
第二阶段(调剂考生复试):计划自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系统开启起至 4 月下旬实施,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延安大学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学院(中心)官方网站发布的通知。
三、复试录取工作组织机构
(一)校院两级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检查督导及应急处理等职责,负责审议并决策招生考试中的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于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作为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统一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审核各学院复试与调剂实施细则、统一发布招生相关信息、统一审核复试名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各类相关手续。
各学院(中心)组建由院长(主任)担任组长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具体执行工作,制定学院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考生服务保障组
该组由研究生院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工部、保卫部、教务处、后勤处、信息化处、研究生院及各学院相关负责人。主要职责为保障考生心理健康评估、复试场地安排、现场秩序维护、场所清洁消杀、医疗服务支持及网络稳定保障等,确保复试工作平稳、安全、有序推进。
(三)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组
组长由校纪委副书记担任,成员涵盖校纪委、督查办、宣传部及研究生院等部门相关负责人。该组负责对招生复试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承担网络舆情监控与处置工作。研究生院需主动接受校纪检部门监督,保障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公平性与公正性。
四、复试工作原则
秉持立德树人根本理念,融入考试招生全过程育人环节。
坚持综合评价导向,以提升研究生招生质量为核心目标。
对考生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考量,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重要内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工作要求
(一)复试方式
各二级招生单位需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自主选择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其中,一志愿考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形式;调剂考生复试方式由二级招生单位自主选定,经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执行,且同一专业同一复试批次必须采用相同复试方式。
若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需统一复试平台,所选平台需具备 “双机位”“防缩屏” 等技术功能;同时,需以适当形式组织考生开展平台模拟演练,并做好网络与复试软件的准备工作。
复试过程中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操作、实践技能考核等多种形式。
(二)复试过程
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重点评估考生的学术素养、学科知识掌握与应用能力及科研创新潜力;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水平、实践操作能力及职业素养。
复试过程需严格执行 “三随机” 机制:一是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二是随机遴选复试导师组成员,三是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复试需按学科(专业)组建复试小组,每组人数一般不少于 5 人。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需加强对复试导师及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与管理,强化其政治意识、保密意识与责任意识。
若同一学科(专业)需分多个小组开展复试,需明确划定各组成绩区间,确定各分段考生人数,确保评分标准统一、评分结果公平。
复试过程需全程录像记录,复试小组人员严禁将手机带入复试现场,复试期间不得擅自离场或从事与复试无关的工作。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原则上不低于 20 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已完成全部作答,可提前结束考核。
六、复试考生要求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范围
一志愿复试考生:指第一志愿报考延安大学,且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具体名单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调剂复试考生:指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政策,且经学校审核同意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
加分政策考生:符合《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加分政策(如参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等五类考生),且加分后达到学校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
免试政策考生:符合《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免试政策(即服役期间获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复试资格与差额比例
学校按招生一级学科(专业)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采用差额复试方式。在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各招生一级学科(专业)的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计划的差额比例为 1:1.2;若学科(专业)合格生源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
(三)考生资格审核
二级招生单位需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需在复试规定报到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硕士研究生准考证;③《延安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 2),需经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党组织鉴定并盖章;④《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附件 3),需考生手写签名;⑤本科阶段成绩单;⑥二级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英语四六级证书、各类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
往届毕业生: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本科毕业证书;③硕士研究生准考证;④《延安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 2),需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鉴定并盖章;⑤《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附件 3),需考生手写签名;⑥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本科阶段成绩单、毕业论文、英语四六级证书、各类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等)。
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复试报到时需额外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佐证材料,无法提供者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持国(境)外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身份核验要求:学校及二级招生单位需通过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严格审查考生身份,严防 “替考” 行为。材料不全的考生不得安排面试,考生参加复试各环节需携带本人准考证及身份证。
七、复试内容与要求
(一)心理健康测试
采用网络测试方式,由研究生院统筹负责,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操作规范如下:
测试网址:http://219.244.0.223/psy/login.aspx;
测试时段:3 月 28 日 8:00 至 14:00,考生须在该时段内完成测试;
登录流程:进入心理测评系统登录页面后,登录账号为考生编号,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后六位;测评包含两个量表,两项结果均需提交,缺一项则视为未完成测试。
该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仅作为各院系录取时的参考依据。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通过函调政审与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复试考生需在报到时提交《延安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 2),同时在综合面试环节进一步接受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笔试科目考试
线下复试的笔试采用闭卷形式,一志愿考生笔试地点以 “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 中的通知为准,考生需提前半小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开考 15 分钟后禁止入场;线上复试的笔试通过面试形式进行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报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需额外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该科目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可查阅延安大学 2025 年招生简章
(https://yjsc.yau.edu.cn/info/1025/20420.htm)
艺术类专业复试科目的考核方式与政策,按二级招生单位发布的复试方案执行。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阶段核心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每门课程满分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若有一门不合格则不予录取。
(四)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实施,融入综合面试环节进行,成绩纳入复试总成绩。
(五)综合面试
由各招生学院负责组织,具体时间与地点由各学院另行通知。各学院需针对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考生制定差异化考核评价标准,合理设计综合面试内容,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所有复试评分记录及考生作答情况需提交至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
八、调剂复试
调剂考生的复试安排及相关要求,由学校与各招生学院另行发布通知。
九、录取与成绩要求
(一)总体要求
录取工作严格遵循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的准则,切实提升招生质量。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按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二)复试成绩与要求
复试成绩总分设定为 300 分(报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复试总分为 400 分),其中复试笔试科目占 150 分、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占 50 分、综合面试占 100 分;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考生需额外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该科目成绩占 100 分。
未完成任意一项复试科目的考生,不得参与录取排序。
综合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艺术类专业复试的具体要求,按所在招生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执行。
(三)录取总成绩评定办法
录取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而成。原则上初试成绩权重为 60%-70%,复试成绩权重为 30%-40%,具体权重比例由各二级招生单位按学科(专业)确定。设初试成绩权重为 X(0.6 ≤ X ≤ 0.7),录取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除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外,其他考生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 ÷5)×X +(复试总成绩 ÷3)×(1-X)。
报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 ÷3)×X +(复试总成绩 ÷4)×(1-X)。
(四)其他录取要求
复试期间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存在考试违纪作弊等问题,一律不予录取。
学校若认为有必要,可对考生组织再次复试,最终录取结果依据再次复试情况确定。
考生复试阶段暂不安排体检,录取入学后由学生处联合各二级招生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依据相关文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学校复试录取所有环节均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若有校内外人员以学校名义向考生收取费用,考生可及时向延安大学研究生院举报。
考生录取入学后,二级招生单位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资格不符、人像不一致、笔迹不匹配、学术水平差距较大等情况,经学校核查属实后,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信息公开
(一)招生计划公开
各学院需将学校下达至一级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研究方向进行细化分配,并在本学院复试方案中公布。学校将根据招生录取实际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复试方案(办法)公开
各学院需依据学校复试方案制定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经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于 3 月 27 日前在本学院官方网站对外公布。
(三)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公示
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及首次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后续各批次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由二级招生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在其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四)成绩公示
各学院完成复试后,复试成绩经研究生院复核通过,需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复试考生成绩,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含专业课考核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五)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学校统一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按复试批次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六)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咨询单位:延安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咨询及申诉电话:0911-2650333。
举报受理单位:延安大学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0911-2650162,举报电子邮箱:yadxjw@163.com。
十一、纪律要求
招生录取工作小组成员需选择政策执行能力强、公正廉洁、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职情形的人员,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相关工作。
需高度重视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培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招生工作透明度,严格执行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制度,营造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延安大学复试过程中的笔试试题及面试考题,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进行管理。参与复试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在任何时候均无权对外公布试题内容;若考生在相关科目复试未全部结束前,向他人泄露或在网络平台传播复试试题(问答题),涉及考生将按考试违纪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涉及工作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范围广、政策要求高,各二级招生单位及相关人员需认真研习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发布的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规定,确保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本方案由延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延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doc
附件2:延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海豚MBA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