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12 号)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公平公正原则:复试录取全过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须签订《保密承诺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严守工作纪律。
科学选拔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确保选拔出具有培养潜力的优秀人才。
全面考查原则:复试内容涵盖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科研能力、思想品德等方面,采用多样化考核方式,力求全面、客观评价考生。
安全有序原则:统筹做好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平稳进行。
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纪检监察部门及各招生学院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复试录取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执行。
各招生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由学院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包括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及骨干教师,具体负责本学院复试的组织实施,制定本学院复试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各学院按专业或研究方向设立复试小组,每组不少于 5 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负责具体复试考核工作。同时配备 1-2 名记录员,负责复试过程记录。
三、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
复试分数线:我校执行教育部公布的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 类考生)。各学院可根据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情况,划定不低于国家线的本学院复试分数线,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
招生计划:依据教育部下达的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学校实际情况,各学院招生计划详见《西安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预留部分计划用于调剂录取及特殊类型招生。
四、复试对象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相应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经调剂系统确认进入复试的考生。
符合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的特殊类型考生(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等)。
五、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内容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专业技能的运用能力、科研创新潜力及对本学科前沿动态的了解情况。
外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包括日常交流、专业术语翻译等。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社会实践经历等。
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分为网络远程复试和现场复试两种,具体形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并公布。
网络远程复试采用教育部推荐的复试平台,考生需提前做好设备调试和网络测试。
现场复试在我校指定地点进行,考生需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参加。
六、复试时间及流程
复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 3 月下旬至 4 月上旬,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根据调剂系统开放情况另行通知。各学院具体复试时间详见其发布的复试细则。
复试流程
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复试通知,按要求提交复试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开始前,考生需进行身份验证。
复试过程中,考生依次进行专业问答、外语测试及综合面试等环节。
复试结束后,复试小组当场评分,评分结果经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
七、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初试准考证。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其他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
学院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
八、录取规则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构成,具体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一般初试成绩占比 50%-70%,复试成绩占比 30%-50%。
各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九、体检
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复试录取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9-81556361。
对在复试过程中违规违纪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
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相关通知,按要求做好复试准备。
复试期间,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
本方案由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国家及陕西省出台新的政策和要求,以新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29-81556499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 360 号
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
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5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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