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研究生院承担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统筹职责,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办法并指导工作实施。
各二级招生单位需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具体方案,指导各复试小组开展考核工作,并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精湛、公正廉洁的人员参与复试。
各学科专业组建复试小组,成员以本专业导师为主,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
二、有关政策规定
(一)复试成绩要求
各二级招生单位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附件1)中A类考生(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对应的成绩基础上,确定并公布本专业复试成绩要求。
单独考试考生复试初试成绩标准:单科成绩中,满分100分的科目不低于40分,满分超过100分的科目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280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初试成绩要求另行公布。该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对应国家分数线后,按初试总分与相应学科复试分数线总分的差值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资格(“差值”相同时,优先考虑理工农医类专业);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的考生,复试初试成绩要求执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B类考生对应的分数线。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国家分数线”。
(二)复试差额比例
复试中需进行术科考试的专业及招收非全日制的专业,根据上线生源情况,复试差额比例控制在120%-150%;其他所有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为120%。
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统一政策和标准。同时招收两类学生的专业,将依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总计划,按120%-150%的差额比例划定同一复试分数线。
(三)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具体形式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另行通知。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同样需参加加试。
(五)跨专业报考加试
各二级招生单位对跨专业报考考生有加试要求的,加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名称为准,形式由各单位另行通知。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二级招生单位自行划定并公布,同时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材料审核
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少数民族证明及单位证明等材料备查。审核通过后,方可按规定享受政策。
享受该政策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并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七)加分及免初试政策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退役大学生士兵(指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考试,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不享受该加分政策。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核实加分资格,加分项目不累计,符合多项条件者按最高项加分。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可补报。
学校将在统招硕士研究生复试期间,组织免初试申请考生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
(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相关规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统一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效力。
1.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多种形式、灵活时间安排的非脱产学习模式。
2. 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研究生达到毕业要求时,发放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可申请相应学位证书。
3. 学费收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按湘发改价费规〔2023〕262号文件规定执行,若收费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文件执行。
4. 住宿安排: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5. 奖助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业奖学金。
6. 分数线划定: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分数线。
三、复试相关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3月29日—4月2日;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8日之后。
具体复试时间由各二级招生单位确定,若有特殊情况,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可适当调整。
(二)复试方式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以现场复试为主要方式,若二级招生单位因特殊情况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须报请研究生院审批同意。
(三)复试内容及成绩核算
1. 面试
面试采用口头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作答完毕可提前结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20分,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测试占80分。
考生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各复试小组成员评分总和÷复试小组成员人数。复试小组需指定秘书,在《湖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上详细记录考生面试情况,登记表存档备查。
2. 笔试(含术科考试)
笔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加试,考试时间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在学校规定复试时间内自行确定。
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满分120分,考试时长3小时(音乐学院艺术硕士除外);
音乐学院艺术硕士复试专业方向课程满分200分;
加试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长3小时。
3. 复试成绩核算
除音乐学院艺术硕士外,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220分;
音乐学院艺术硕士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复试专业方向课程成绩,满分300分;
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四)复试工作要求
各二级招生单位需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复试管理,建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机制。
1. 制定复试方案
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校安排制定复试方案(含工作安排、复试时间、各专业或方向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等),复试前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2. 确定并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在国家分数线以上按差额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由各单位通知考生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内容需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
3. 组织面试工作
各复试小组需提前设计面试问题,分为必答题(所有考生均需回答)和选答题(考生随机抽取),选答题需建立题库。
面试前,复试小组需召开会议统一评分标准,明确提问程序和评定办法,并结合复试人数、学科专业特点,组织专家命制充足试题,采取措施防止试题外泄。
复试考生较多的学科可成立多个复试小组,但需统一标准以保证公平。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 笔试命题、制卷及评卷
各二级招生单位参照《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命制复试试题,严格做好命题、保管等环节的保密工作。
由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命题、制卷、评卷工作,参照初试自命题及评卷要求执行保密规定。选派政治可靠、品行良好、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相关工作,并加强培训,提升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涉密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复试自命题各科目需成立2人以上命题小组,设组长1名,小组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命题组长需严格审查试卷内容,确保无差错。命题人员须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咨询及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硕士生的人员,不得参与该亲属所报考专业的命题和评卷工作。
复试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加试、跨专业加试的科目名称均以招生简章公布为准。各笔试科目需依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及硕士研究生入学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教学大纲命题,试题应能考查考生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具备一定区分度,难易适中,无政治性错误,避免出现学术界有争议的问题。
试题须在保密场所印制,印制、封装过程有专人监督,认真核对以防错装漏装。考后密封装订,统一组织教师评卷。评卷严格执行考生个人信息密封、多人分题评阅、评卷场所集中封闭管理等要求,确保客观准确。
评卷需有正评人、复评人、合分人、合分复查人签字,若有更改,评卷人须在改动处签字。
5. 复试培训
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前需组织参与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学习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规范工作流程,严肃招生纪律。发挥并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强化其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确保导师按国家政策和学校办法开展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保证政策准确落实,杜绝违规行为。
同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畅通考生咨询渠道,安排专人受理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
6. 复试场地要求
各二级招生单位落实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通风清洁,配备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使用。
复试场地需相对独立,复试期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须佩戴标牌上岗,关闭并上交通讯工具集中保管;严禁与考生或利益相关人私下接触,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五)复试程序及要求
1. 资格审查
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负责资格审查,研究生院进行复查,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
毕业证书(国外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
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相关证明;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初试准考证;
《湖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2);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各二级招生单位要求的其他附加材料。
2. 缴纳复试费
考生通过网络缴纳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次,逾期未交费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3. 复试实施
考生按各二级招生单位安排参加复试。
4. 思想政治考核
各二级招生单位依据《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及面试情况,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5. 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复试成绩中备注为拟录取的考生,需在复试结果公布后7日内将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扫描件提交至各二级招生单位(《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见附件3)。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四、调剂工作
调剂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重要环节,旨在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各二级招生单位需规范调剂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
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通过调剂完成招生计划,调剂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一)调剂原则
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接收时坚持择优原则,择优办法可参考考生初试成绩、科研成果、获奖情况、本科专业等,具体调剂方案和择优办法由二级招生单位自主制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且须严格执行国家政策。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
招生单位不得将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因素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 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初试成绩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5.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
6.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该计划考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相关信息且经审核通过的,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名时未申请的,不可参加该计划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须严格按程序进行,不得直接更改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8.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9. 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考生申请调剂前,需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政策。
(三)调剂程序
需进行调剂复试的二级招生单位须制定调剂方案,在开始调剂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并按《调剂信息汇总表》格式将拟公布的缺额信息和调剂要求报研究生院招生办,由招生办汇总后发布到“调剂系统”。
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1. 所有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均须登录“调剂系统”查看调剂专业信息,并在线提交调剂申请;
2. 研究生院下载调剂考生信息下发至各二级招生单位,各单位审核后确定调剂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在“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登录系统确认;各二级招生单位同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调剂复试名单;
3.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在“调剂系统”为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须登录系统确认;未按时接受拟录取的,视为放弃资格。
五、成绩核算
综合成绩核算按以下规定执行:
1. 一志愿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
2. 调剂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
六、录取工作
1. 依据复试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初试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加试科目(跨专业加试除外)成绩低于60分;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成绩未达到二级招生单位划定的合格线;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资格审查未通过。
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4)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拟录取资格无效。
3.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4.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七、其它
考生如对二级招生单位硕士复试环节有异议,可向院系以书面形式具名申诉,二级招生单位需及时调查、妥善处理并回复考生;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申诉。
监督电话:0731-88872744(研招办),88872206(监察处)。
对复试中违反规定、存在舞弊行为的考生,学校将从严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872350
官方网站:http://yjsy.hunnu.edu.cn
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并解释。
附件:
1.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湖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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