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丨福建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公告
一、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范围
1. 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获得2025年推荐免试资格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 满足免初试资格条件的考生(例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等)。
(二)报考具体条件
1.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积极进取,身心健康。
2. 按要求参与我校组织的考核与体检,且结果符合录取标准。
3.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福建省复合型硕士层次公费师范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复合型教育硕士计划”)、“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简称“本硕一体化计划”),仅面向我校获得相应专项计划2025年推免资格的考生招生。
4. “硕师计划”的招生专业为小学教育;“复合型教育硕士计划”接收的专业包括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地理);“本硕一体化计划”接收的领域原则上与推免生本科专业相匹配。
二、招生专业详情
我校推免生招生专业可参考《福建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见码1)和《福建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见码2)。考生可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系统”)报名,该系统预计于9月28日上午9:00开放。
三、招生工作实施流程(共7个步骤)
(一)方案公示
9月25日前,各招生学院会公布本单位的推免生接收工作方案,明确接收专业、名额及考核要求。
(二)志愿报考
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系统”填报志愿,并按照招生学院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提交考核材料。招生学院会对推免生(含直博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议和择优选拔,根据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的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并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条件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推免系统”完成报名。
(三)复试安排
10月16日前,招生学院将分批次开展复试工作。
(四)拟录取确定
复试结束后,招生学院会确定并公布建议录取的考生名单(包括直博生、“硕师计划”“复合型教育硕士计划”和“本硕一体化计划”考生)。其中,直博生在拟复试前,需提交2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正高职称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录取确认环节
招生学院将通过“推免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请考生谨慎考虑,一旦确认接受,我校将不予解锁。
(六)体检要求
拟录取考生须参加我校医院组织的体检,或提交三甲医院的升学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及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文档下载区)。三甲医院的体检报告需于10月30日前通过快递(仅限EMS或顺丰)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5层527室,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科(收),联系电话:0591-22867434。
(七)特别注意事项
拟录取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若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学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一)学费与学制
(二)奖助政策
我校设立了各类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并设置“三助”岗位,为硕/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供支持。具体规定按照学校相关奖助文件执行。
(三)专项计划相关说明
“硕师计划”和“复合型教育硕士计划”的经费保障、就业及履约规定等,依据相关文件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有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及学校发布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二)除“硕师计划”“复合型教育硕士计划”外,我校仅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推免生。
(三)校研究生招生科联系方式:0591-22867434,邮箱:yzb@fjnu.edu.cn。各学院联系方式详见《2025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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