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丨福建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规范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上级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组织与实施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校复试录取工作;同时设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负责处置复试期间的突发情况。各学院(含福建省委党校)相应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二、复试基本要求
1. 考生须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标准)。
2. 各学院结合招生计划、合格生源情况,按不低于招生计划120%的比例差额确定复试名单。
3.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按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项计划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4. 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统一复试分数线,同一学科专业同时招收两类考生的,合并进行复试。
5. 已录取的推免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者可免复试;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报考专业复试。
三、复试时间和方式
1. 复试自2025年3月下旬启动,4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
2. 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主选择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具体安排及实施细则将在学院官网公布。
四、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考生需按报名信息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材料要求如下:
(一)所有考生
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本科毕业证、学生证、自考准考证、专科毕业证(同等学力)或本科结业证(同等学力);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加盖公章的《现实表现情况表》;
校级教学或档案部门盖章的学习成绩单;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在线确认即可);
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同等学力考生另需提供:6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合格证明(教务部门盖章);CET、GMAT等英语水平证明(成绩达满分60%及以上)。
(二)调剂考生
除上述“所有考生”材料外,还需提供: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个人简历;证件信息变更的证明材料。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
除上述“所有考生”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伍早于入学的,需补充高考录取花名册)。
(四)享受加分政策考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按上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要求提交材料;其他加分考生按《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注: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审核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
五、复试内容与形式
(一)主要内容
1. 专业素质与能力:含本科学习情况、专业理论掌握程度、解决问题能力、专业动态了解、外语听说能力及创新精神等。
2. 综合素质与能力:包括跨学科学习/科研/实践表现、事业心、纪律性、人文素养、表达礼仪等。
3. 思想品德考核:重点考察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可函调档案或现实表现材料综合评定。
(二)主要形式
1. 笔试:含专业课、外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3小时,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总分);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需参加思想政治理论笔试(3小时,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成绩)。
2. 实践能力考核:测试实验操作、实际问题解决能力。
3. 面试:每位考生面试不少于20分钟,评委现场独立评分,全程录音录像;同专业各复试小组考核标准保持一致。
各学院可结合学科特色调整复试内容与形式,具体在学院官网公布。
六、调剂工作
(一)调剂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及国家分数线。
2. 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原则上相近。
3. 工商管理等7个专业学位考生可互调,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这7个专业。
4. 法律(非法学)专业不接受跨专业调剂。
5. 单独考试考生、“少干计划”考生不接受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可调剂至普通计划(需符合相关要求)。
6. 符合体检标准及学院其他调剂要求。
(二)调剂程序
1. 考生登录研招网填报调剂志愿,备注栏注明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等(复试时需提供原件备查)。
2. 学院向审核合格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线确认后参加复试。
3. 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原则上24小时内)确认复试通知,逾期视为放弃。
4. 调剂系统每次开放不少于12小时、不超过24小时;我校调剂志愿锁定24小时,逾期未受理则自动解锁。
(三)其他
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互转按调剂程序申请;同一批次、同专业、同初试科目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进复试;不以调剂志愿提交时间作为遴选依据。
七、复试成绩使用
1. 复试成绩为各环节得分总和,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量化。
2. 专业素质与能力满分不少于50分(外语听说不少于1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满分不少于40分(具体比例由学院确定)。
3. 工商管理等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按学院细则计入复试总分。
4. 复试后学院及时公布成绩;必要时可经省级部门同意后组织再次复试。
八、体检
建议录取考生须于5月20日前提交体检报告(项目见研究生院网站)。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后果自负。
九、录取办法
1. 学院按“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原则,结合初试+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百分制成绩×初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复试权重30%-50%)、思想品德、体检情况确定建议录取名单。
2. 按总成绩排名录取(“少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列)。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初试总分、满分超100分单科成绩之和,仍相同则再次复试。
3. 候补录取考生按顺序排列,补录时优先录取未接受其他待录取的考生;候补具有不确定性,后果由考生自负。
4. 以下情况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思政考试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档案/合同审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加试不合格。
5. 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考生,不得解除锁定。
6. 新生(推免生除外)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十、录取类别
1. 学习方式分全日制、非全日制,就业方式分非定向、定向。除专项计划外,全日制仅招非定向,非全日制仅招定向,确定后不得更改。
2. 非定向考生须于5月20日前寄达人事档案(应届生档案逾期需说明,最迟9月1日寄达);定向考生须同期提交签订好的《定向就业合同》及审查表,用人单位变更需书面说明。未按期办理者,责任自负。
十一、招生计划管理
1. 学院可在下达计划内调整专业招生指标,调整后需在学院官网公布;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计划不得互调。
2. 保留入学资格考生、推免生计入2025年计划;“高校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计划”计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计划。
3. “少干计划”单列11人(含工程硕士2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列20人;与中科院海西研究院联合培养计划单列,由海西研究院组织复试;省内高校联合培养按相关规定执行,计入学院计划。学校将动态调整招生计划。
十二、录取审核程序
1. 学院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及建议录取名单。
2.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建议录取名单,公示7日,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核查。
3. 学校根据核查结果及档案、体检、合同签订情况,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三、招生纪律
按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监督电话:0591-22867434(招生部门),0591-22867115(纪检监察部门)。
十四、其他
1. 学校不收取复试费。
2. 新生入学3个月内将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3. 本办法与教育部或上级最新政策不一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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