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办法
为保障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开展,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广西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及《广西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各学院须据此制定本院复试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复试录取工作。
一、总体要求
1. 坚守立德树人初心: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把品德放在首位。若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弄虚作假、作弊等不诚信行为,一律不予录取。
2. 落实分类选拔标准:优化复试评价体系,强化对考生的全方位考查与综合评估。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重点关注考生的学术素养、学科知识运用能力及科研创新潜力;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则侧重考查专业基础、实践能力与职业素养。
3. 严格复试录取管控:加强复试资格审核,规范复试流程,严格执行各项复试要求,强化监督检查与录取核查。同时,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统一规范公示内容与发布渠道。
4. 实行分批复试录取:一志愿考生优先参加第一批复试并完成第一批录取。若招生指标未录满,将按规定组织后续批次复试,直至完成全部录取指标。
5. 专项计划分类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实行独立排序、分类录取。
6. 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对招生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必严肃处理,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若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将严肃追责问责。
二、一志愿考生复试与录取
(一)复试资格要求
1. 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B类考生的标准,且符合我校各专业公布的复试资格线及相关要求。
2. 报考我校(10593)一志愿专项计划的考生,成绩需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特殊政策的标准,同时符合我校对应专业的复试资格线及要求。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向招生学院提交符合复试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等。专项计划考生还需额外提交相应材料:“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提交《报考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材料经学院核验通过后,考生方可进入复试。
(三)差额复试及名单公示
1. 各招生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具体比例由学院结合学科专业实际确定并公开)。若合格生源数量不足比例要求,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2. 学院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含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初试各科成绩)在复试前于学院网站公示。考生可查阅学院复试细则了解详情。若有考生放弃复试,学院将按顺序递补。
(四)复试考核方式及时间
1.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2. 复试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具体由各学院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3.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15日至23日,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并公布。
4. 若采用面试方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作答完毕可提前结束。
(五)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由各学院确定并公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思想品德考核
(1)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方式由学院自行制定。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及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评估其思想政治与品德状况。函调材料须由考生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全日制考生可在广西大学研究生系统自行打印调档函。
(2)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 专业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能力、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且需体现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的分类选拔特点。
(1)外语水平:评估考生阅读外文文献、把握国际学术前沿的听说读写综合能力;
(2)专业基础能力:考查考生专业知识的扎实程度及实践操作技能;
(3)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评估考生的科研创新精神与能力、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及心理健康状况。
注意:同等学力考生进入复试后,须加试2门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每门成绩均需达到60分(百分制)方可进入拟录取名单。
(六)综合成绩计算
1. 综合成绩以百分制呈现,保留2位小数,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标准分×(40%~50%)+复试成绩标准分×(50%~60%),其中初试与复试成绩标准分的系数由各学院确定。
2. 初试成绩标准分按认定的初试科目计算,若认定科目总分超过100分,需按科目数量换算为满分100分的标准分,换算公式为:初试成绩标准分=认定的初试科目总分÷认定的科目数(具体认定科目由学院确定)。
3. 复试成绩标准分满分为100分,各考核内容的权重由学院自行确定。
(七)拟录取规则
1.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录取以综合成绩为依据,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若综合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 复试成绩未达60分及以上者,不予录取。
4. 学院按学校下达的指标录取:一志愿考生中,达到录取成绩要求且人数在招生计划内的,纳入第一批录取;若达标人数超过指标数,按分数高低依次候补。
5. 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独立排序,单独确定拟录取资格。
(八)拟录取公示与候补补录
1. 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学院需及时在本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等)。
2. 各学院需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在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结合招生指标、考生初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品德及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确定名单前,需全面检查,对不符合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及程序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审核无误后,将在全校复试工作结束后于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进行学籍注册。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补录。
3. 若拟录取考生放弃资格或招生指标增加,将从候补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
4. 一志愿候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需在12小时内在研招网系统确认。若学院在8:00-20:00期间通过电话两次(含两次,间隔1小时以上)未联系上候补考生,视为其自动放弃候补资格。
三、复试工作组织与管理
1.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遵循《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及《广西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西大研〔2024〕5号)执行。
2. 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组织全校复试工作,制定相关办法、分配招生指标,审核学院上报的复试办法及结果;复试期间组织监督工作组,开展监督检查。
3. 招生学院是复试工作的责任主体,需设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履行复试主责与监督主责;组建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选聘责任心强的教师参与复试;制定本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4. 学院需加强复试技术保障,防范和监测高科技作弊行为,做好复试设备调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相关音视频资料需存档归档,以备复查。
5. 学院需加强复试试题管理,命题及管理参照初试自命题要求执行,原则上需命制多套试题,确保科学、规范、安全;复试坚持“三随机”管理(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试题),保障公平公正。
6. 学院需严格复试资格审核,采取人证识别及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及专项计划报考、初试加分、免初试等资格的审核。
四、复试纪律要求与考生舞弊处理
1. 参与复试工作的所有人员,需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规范执行招生制度文件。若涉及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考本校,需主动报告并回避;涉及保密内容的,需履行保密纪律,服从监管;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禁在复试中谋取不当利益。工作人员违反上述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按规定追究党纪、政纪直至法律责任。
2. 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考生需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复试中诚信应考,并承诺在复试结束前不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考生若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获取复试资格,将被取消复试资格;已获取录取资格的,取消录取资格;入学报到时发现相关违规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查实的,取消学籍。
五、信息公示与公开
1.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暨备案平台为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https://yz.chsi.com.cn/zsgs)及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s://yjsc.gxu.edu.cn/)。
2. 研究生院统一负责全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审核发布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录取名单,办理相关手续。
3. 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信息公告,考生可在研究生院官网或招生学院网站下载,也可电话咨询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广西大学研招办咨询电话:0771-3231243;
研究生招生业务监督电话:0771-3236371;
纪律监督电话:0771-3232142;
监督邮箱:webmaster@gxu.edu.cn;
举报邮箱:gxuyjsz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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