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学校2025年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做好我院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略
二、接收类别与条件
(一)接收类别
1.普通推免生(含“支教团”,下同),指在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通过考核录取为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2.“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指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者,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申请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接收条件
1.学院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之外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类别均可接收普通推免生(详见《西南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普通推免生的申请人应取得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须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注册〕。此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对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习、科研有明确规划和目标;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英语水平符合申请学科/类别的要求。
2.学院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类别均可接收“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申请。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者,符合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报名条件的,可向学校申请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申请材料
1.普通推免生申请人须提交学生证、身份证各1份(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1份。除上述材料外,申请人还可提交对申请具有参考价值的外语水平(托福、雅思、CET成绩单等)、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2.“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申请人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国家有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具有复试资格。
四、奖助及优先政策
普通推免生、“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的奖助政策按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请、复试及录取
普通推免生应在2024年10月20日前完成复试,具体时间及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申请人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安排复试,具体时间及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一)申请
1.申请人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推免志愿(学校招生单位代码为“10619”,招生单位名称:西南科技大学)。
2.申请推免至本校的普通推免生须参加学院复试。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请申请人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予以回复。
3. 申请推免至本校的“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申请人须参加学院复试。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申请人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安排复试,具体时间及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请申请人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回复。
(二)复试
1.复试的基本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力和口语;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
(2)综合素质及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复试的形式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考核以面试为主,相关要求及标准按照《西南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执行。复试成绩满分100分,所有拟录取考生的复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拟接收名单的确定及录取
1.拟录取名单分专业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学院网站将对拟录取专业、姓名、复试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
3.对于拟接收的推免生,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须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答复。
4.申请人确认待录取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后,报送至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5.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公示无异议)确定后,报省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批最终确定。
(四)注意事项
1.参加复试的申请人均须到学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健康标准按教育部规定的有关体检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进行体检者不予录取。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申请过程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者;
(2)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或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者;
(3)体检不合格或未进行体检者;
(4)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且未能在规定的日期前按要求提供认证材料者;
(5)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
(6)录取后又报名参加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者;
(7)其它不符合国家及四川省相关招生规定者。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学院推荐免试接收工作的各个环节。监督电话:0816-6089585(纪委办公室)。
(二)经济管理学院联系方式:0816-6089563,胡老师、付老师;申请者资料可现场提交或邮寄,地址为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楼232办公室。
(三)申请者应能取得所在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若因故最终无法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者,即使经我校考核确定拟接收,亦视同自动放弃。
(四)拟录取推免生、“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教育部审批后于2025年6月寄发。
七、附则
本办法由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如遇与教育部、四川省和西南科技大学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四川省和西南科技大学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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