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浙江理工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依据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结合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与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现将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拟调剂信息予以公布。欢迎有意向调剂至我校的考生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各相关学院官网。
一、各专业拟调剂情况
二、调剂工作安排
1.调剂条件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应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2)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4)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5)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更改考生志愿或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6)符合所申请调剂学院规定的具体调剂原则与要求。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待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 “调剂服务系统”)于 4 月 8 日开通后,我校将通过该系统接收考生调剂申请,并组织调剂考生复试(具体调剂复试安排及复试考生名单请见各招生学院官网)。
3.调剂办法
各学院接收调剂考生(含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与普通计划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 “调剂服务系统” 操作。该系统开放时间请以研招网公布信息为准,考生需按要求登录系统填报志愿,依流程完成调剂。
4.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gradadmission.zstu.edu.cn/ssz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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