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资格与比例设定
1. 成绩门槛:初试成绩需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各专业(方向)复试线在国家线基础上,结合统考招生计划与复试比例划定。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总分可降30分,单科线降10分;
享受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加分后需达国家线及学科复试线。
2. 差额比例:
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为150%;合格生源不足时,按实际人数组织复试。
调剂考生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200%,各学科可依专业特点适当调整。
按比例划定时,总分相同者均进入复试。
3. 名单查询:一志愿考生(含专项计划及加分考生)复试资格名单已公布,可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调剂考生名单以国家调剂系统通知为准。
二、复试资格审查要求
所有考生复试前须通过资格审查,严防替考,未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审查由各学院(学部)负责,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材料真实、复试诚信,不得泄露考题信息。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
1. 有效身份证件;
2. 应届本科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毕业证入学时补审);
3. 往届生:本科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 境外学历考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5. 加分考生:相关证书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另需《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及入伍前学历材料;
6. 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7. 非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须为“定向”并注明培养单位;若为“非定向”,需提交《关于修改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申请》;
8. 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材料可现场或线上提交,入学时复核原件;特殊情况需延期提交的,须经学院核实同意。
三、复试组织安排
(一)一志愿考生
复试方式:现场复试,时间为3月27日至30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校。
具体安排:各专业复试时间及流程见学校研招网及学院通知。
费用缴纳:艺术类专业(代码前2位为13)240元/人,其他专业180元/人,缴费时间为3月26日至30日,现场扫码缴费并填写个人信息(咨询电话:85953976)。
(二)调剂考生
复试方式:网络复试。
1. 平台选择:
主选平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操作规范见学校研招网);
备用平台:腾讯会议等(设备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
2. 设备与环境:
双机位设置:“第一机位”(笔记本电脑)置于正前方采集音视频;“第二机位”(手机或电脑)置于侧后方45度监控环境,需关闭音频功能,两设备均关闭无关软件。
模拟测试:考生需提前熟悉平台操作,学校将组织演练,具体见学院通知。
3. 注意事项:按要求上传审核材料、缴纳复试费(标准同上),严格遵守《网络复试考场规则》,违规者将依法处理。
四、复试内容与标准
1. 复试总分:100分,含外语能力测试(听力与口语)、专业能力测试(基础知识与应用)、综合素质测试(思想品德、逻辑思维、创新潜质等)。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 方案设计:各学院结合学科特点制定复试方案,明确考核内容、时长、合格标准及分值权重,具体见学院通知。
3. 心理测试:一志愿考生由学校统一安排,按指定网址和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剂考生另行通知。
4. 费用说明:复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还,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
5. 体检要求:拟录取后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调剂规则
部分专业接收调剂,具体专业及缺额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为准。所有调剂(含一志愿)均需通过该系统完成,系统开通时间及要求见学校研招网通知。
六、录取规则
(一)总成绩计算
初试总分300分的专业(含管理类综合能力):总成绩=(初试总分÷3)×60% + 复试成绩×40%;
初试总分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5)×60% + 复试成绩×40%。
会计、工商管理等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计入复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排序
按方向招生的学科依方向排名,其他学科按专业排名;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别排序。
同一专业(方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复试成绩、初试外语成绩。
一志愿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剩余计划录取调剂考生。
(三)加分政策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3年内报考可享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录取类别
非定向就业:档案须转入学校,毕业自主择业;
定向就业:档案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非全日制考生仅限此类,不符者需申请修改)。
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者不予录取。
(五)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及学院将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七、监督与保障机制
1. 责任追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复试录取,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对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者严肃追责。
2. 信息公开:学校研招网公开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等信息;学院及时公布复试名单、成绩,设专用咨询电话。
3. 复议渠道:对复试录取有异议的考生可投诉申诉,学院负责解释;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议。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532-85953137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532-85953655
网址:https://grad.qdu.edu.cn/yzb
青岛大学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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