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丨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关键途径,关乎考生切身利益、教育公平及国家发展。复试作为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环节,是保障生源质量的基础。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 秉持公平、公正、科学的准则。
2. 注重全面评估,聚焦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在德、智、体、美、劳全方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重点。
3. 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4.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若合格生源不足,按实际数量组织复试。
5. 全日制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研究生实行“分类复试、各有侧重”,二者属同一层次不同类型。
6. 同一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统一政策和标准。
二、复试组织管理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校复试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研究生院具体落实各项决策。
2.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制定《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和《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主导本单位复试、调剂及应急处置工作,并对结果负责。该小组成员不参与具体复试,主要负责巡查监督。
3. 学院组建复试小组,每组不少于5人,成员需经验丰富、业务精湛、作风正派。复试小组在学院领导小组指导下,确定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并实施复试。
4. 复试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打分并签字确认,分数原则上不得更改。
5. 所有参与复试人员须严守纪律,抵制违规行为,违者将按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追究法律责任。
6. 研究生复试属国家考试,相关事项按国家秘密管理。
三、第一志愿考生(普通计划)进入复试的要求
1. 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或研究方向考生须先达到国家A类考生复试线,再按专业差额比确定“复试基本人数”(非整数进1法),依据满足国家线的考生初试总成绩排序,划定学校总分线(单科线与国家线一致)。具体要求见附件1-1、1-2。
注:兼招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专业需分别划定分数线;排序时不考虑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的成绩。
2. 达到学校对应学科复试线的考生进入复试,若末位总分相同则均进入复试。
3. 复试名单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4. 若第一志愿拟录取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将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接收调剂。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条件
考生须同时满足:
1. 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第一志愿专业国家A类线。
(3)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近,或初试科目一致或相近。
(4)报考照顾专业者调剂出类需达对应国家线;报考非照顾专业者调入照顾专业需达对应非照顾专业国家线;照顾专业间调剂按内部政策执行。
(5)7个管理类专业学位考生可相互调剂,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法律(非法学)专业不与其他专业互通调剂。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不得调剂至计划外,未报考者不得调入。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至普通计划,需达对应专业国家A类线,符合条件可享受加分。
2. 满足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中的具体要求。
(二)遴选原则
学院在调剂前公布遴选规则,复试通知发放数量不低于招生计划余额的1.2倍,末位条件相同者均进入复试。
(三)流程安排
调剂名额、报名程序等见《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方案》,复试程序见学院细则。
五、复试日程
1. 一志愿全日制考生:
报到:3月24日
同等学力加试(笔试):3月24日
专业课笔试:3月25日
综合考核及外语测试:3月25-26日
结果公布:3月28日左右(具体由学院通知)
2. 一志愿非全日制考生:复试截止到3月30日,由学院组织。
3. 调剂考生:国家调剂网开通后进行,日程见学院细则。
六、复试方式及内容
(一)方式及要求
一志愿考生线下复试,调剂考生线上远程复试。
1. 复试科目:
(1)一志愿考生:线下笔试(专业知识),同等学力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非初试科目),满分100分,时长2小时。
(2)调剂考生:线上面试(能力型试题考核)。
2. 综合考核(含实践测试):
(1)每生考核不少于20分钟。
(2)形式由学院提前公布,全程录音录像,保存1年。
(3)成绩取复试小组成员平均分或去掉极值后的平均分(学院提前公布,默认前者)。
(4)多复试小组时,考生通过抽签分组,成绩按“小组均值校正”计算(考生成绩=初始成绩×[各小组平均÷本小组平均])。
(5)考核情况记录存入《复试考核记录表》,由学院交研究生院存档。
3. 外语能力测试可与综合考核同步进行。
4. 相关人员在复试结束前不得泄露试题等信息,违者追责。
(二)复试内容
1. 外语能力:口语、听力。
2. 专业素质:大学成绩、理论掌握与应用能力、逻辑思维、专业动态了解、创新潜力、科研经历等。
3. 综合素质:思政品德、跨学科学习/实践经历、事业心、纪律性、心理健康、人文素养、表达能力等。
4. 学院需结合学科特点设计考核内容,专业学位侧重培养目标,兼顾考生兴趣、特长及就业意向。
5. 身体健康:考生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规定,有问题需提前告知学院;入学后学校统一体检,不合格者按规定处理。
七、线上复试要求
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免费),操作指导及设备、场所要求见附件2。学院需提前测试,确保流程顺畅。
八、计分及合格标准
1. 复试总分215分(外语25分、复试科目100分、综合考核90分),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
2.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3. 复试合格线130分,综合考核合格线55分。
4. 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不计入总成绩)。
九、录取规则
1. 按总成绩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初试总分高者,再同则优先外国语成绩高者,仍同则优先思政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高者。
2. 单列计划专业先录第一志愿考生,剩余计划录调剂考生。
3. 复试或综合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思政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4. 同一专业学位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录取。
十、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
1. 全日制统考生:按专业学业奖学金名额及总成绩排名,先录第一志愿考生,剩余名额录调剂考生(总成绩相同参照录取规则),名额由研究生院会同学工部公布。
2. 推免生:均享受一等奖学金。
3. 非定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及签订三方协议的“少数民族骨干”(非在职)一志愿考生,总成绩达同专业普通计划奖学金最低分可获相应等级奖学金。
4. 非全日制及全日制定向(除上述骨干考生)不享受奖学金。
十一、结果公示
1. 以学院为单位公布复试及拟录取结果。
2. 公示于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s.dlmu.edu.cn/)。
十二、导师学生双向选择
1. 学院需向考生公布招生导师名单,向导师提供考生信息,结合双方意愿进行匹配。
2. 导师每年招收全日制硕士不超过6人,在读全日制硕士总数不超过18人,学院可制定更严格限额。
十三、破格复试
本年度不组织破格复试,执行国家线要求。
十四、监督、复议及考风考纪
1. 监督:学校巡视小组全程监督,纪委电话0411-84723076。
2. 复议:考生对复试录取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布后2日内向校招生领导小组申诉,相关部门将调查并答复。
3. 考纪:考生需遵守相关规定,禁止记录、传播复试内容;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全面复查,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
十五、政策咨询
咨询方式及宣传途径见附件3。
十六、其他事项
1. 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按要求提交材料,逾期不候。
2. 考生如需修改就业方式,需在复试前联系学院;定向就业考生需在4月底前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非全日制仅招定向)。
3. 非定向考生需按规定调转人事档案,否则无法注册。
4. MBA、MPA复试录取参照本办法制定细则。
5. 专项计划考生复试线及计划见附件4、5,复试日程与普通计划一致。
6. 协同创新中心等机构的招生工作由对应学院负责,详见招生简章。
7. 如遇国家或省级政策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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