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商学院2025年工程管理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批调剂考生复试须知
一、复试对象
接到上海电机学院商学院工程管理专业(非全日制)复试通知并确认参加复试的拟调剂到工程管理专业(非全日制)的第二批调剂考生。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方式
我校选用远程网络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请考生在主机位、辅机位设备上均安装好相应的 “腾讯会议” 软件并分别注册两个用户名,分别命名为:姓名 + 主机位、姓名 + 辅机位。
1)用于面试设备(主机位):1 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和耳机,主机位必须使用电脑,不得使用 PAD 或手机,复试过程中若发现主机位未使用电脑,学校有权取消该生复试资格。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1 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带有摄像头),建议将手机设置为飞行模式并连接到无线网,以确保在考试过程中无电话打入。
3)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4)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建议电脑使用有线网络连接,手机使用 WIFI 连接宽带。
请考生务必在复试前熟练掌握平台的使用方法。
1.复试内容
网络远程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和综合面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在综合面试中体现,综合面试重在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等方面内容。
复试总分 100 分。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和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理论 100 分,综合面试 100 分;复试总分 100 分 = 思想政治理论 1000.5 + 综合面试 1000.5。
复试具体要求: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含外语测试);复试小组现场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本学院的面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统一。
通过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线上复试加试 2 个 10 分钟,并独立打分,作为加试 2 门课的成绩。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不参加加试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安排
1.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请各位考生将本人电子版材料(所有材料形成 1 个 pdf 格式的文件,要求工整、清晰),以邮件主题 “考生编号后四位 + 姓名 + 工程管理(非全日制)” 的形式发送至邮箱:jgxy@sdu.edu.cn,接受复试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2 日 18:00。
具体材料明细如下(所有材料合并形成 1 个 pdf 文件):
其中,上海电机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手写签名),具体格式详见《上海电机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中附件 2,对应网址为:http://yjsc.sdju.edu.cn/2025/0319/c547a138869/page.htm。
如上传材料不符合学校要求,材料有可能被退回修改,需重新修改并提交,请考生提交材料后,随时关注后续进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注意:
1)身份证材料上传中,需上传一张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要求见下图:
2)上海电机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手写签名),具体格式详见《上海电机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中附件2,对应网址为:http://yjsc.sdju.edu.cn/2025/0319/c547a138869/page.htm。 3)如上传材料不符合学校要求,材料有可能被退回修改,需重新修改并提交,请考生提交材料后,随时关注后续进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4月12日18:00前向商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已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获得通过的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2)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所有材料形成1个pdf格式,要求工整、清晰,以命名为“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同等学力考生”,发到商学院研招办邮箱:jgxy@sdju.edu.cn,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允许参加复试。 2. 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4月13日(星期日)10:00起。 3. 参加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3)面试硬设备(参考第二条)。 四、考生参加远程复试注意事项 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电脑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
2.本人,另一部电脑或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 45° 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见下图:
考生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
考生提前调试设备和网络。复试时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五、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21 - 38223151
联系人:万老师、孔老师
六、其他事项
1、复试不收取相关费用;
2、其他事宜请参照复试办法;
3、我院以研招网信息平台、学校及学院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上海电机学院商学院
2025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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