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规范复试录取工作。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关键环节,旨在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工作坚持以公平公正为核心,遵循科学选拔、全面考核、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选拔过程规范透明。
二、组织架构与责任分工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校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总体规则。各招生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依据本办法制定本院复试细则,全面负责复试组织、实施及结果审核,落实招生主体责任。
三、复试安排(方式、内容、时间及比例)
(一)复试方式
各学院结合学科特点与专业需求,自主选择现场复试或远程网络复试模式,具体方式将通过学院或研究生院官网公布。
(二)复试内容
核心考核:聚焦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各专业可结合办学特色增设针对性考核内容。
特殊要求: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非初试科目),每科满分 100 分;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等 6 个专业学位,复试中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分。
合格线: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单科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与差额比例
一志愿考生复试:3 月下旬启动;
调剂考生复试:预计 4 月 8 日开始,4 月 23 日前完成。
实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依规确定。复试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
四、复试流程
(一)材料准备
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
有效居民身份证(遗失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可下载);
学籍学历证明:
应届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申请);
已毕业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境外学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自考 / 网络教育未毕业考生:相关成绩证明。
特殊材料:
暑期教育硕士考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符合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
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须完成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材料不全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纪律与监管
复试前对考生进行纪律教育,要求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明确不得泄露复试试题及相关内容;
远程网络复试采用 “双机位” 监控,全程记录;
复试结束后,学院及时向考生反馈结果。
五、调剂工作
调剂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通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统一开展。其中: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及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不接收调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仅退役军人学院相关专业可接收调剂。
六、体检与思想政治考核
体检:被录取考生入学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作为必查环节,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进行,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
总成绩计算:
初试满分 500 分专业:总成绩 =(初试总分 ÷5)×70% + 复试成绩 ×30%;
初试满分 300 分专业:总成绩 =(初试总分 ÷3)×70% + 复试成绩 ×30%。
拟录取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八、违规处理
考生须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参与复试,遵守《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复试中违规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九、咨询与监督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4322314;
纪委监督邮箱:jwb@shnu.edu.cn。
十、附件
2. 各学院网址: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海豚MBA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