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考生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上海师大考点考试通告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定于 12 月 21 日至 22 日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请各位考生知悉并严格遵守:
一、考点入场指引
准考证标注考试地点为第一教学大楼、商学院的考生,需从桂林路 100 号西部大门进入校园;
考试地点为第三教学大楼、南大楼的考生,请从桂林路 81 号东部大门进入;
考点周边无停车位,外来车辆及无关人员一律禁止入校。因身份核验、物品存放及安检需耗费时间,建议考生至少提前 60 分钟抵达考点,合理规划出行路线。
二、考前重要提示
请认真阅读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5 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前提醒》及相关规定,严格遵照执行。
入场时须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纸质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建议多备几份),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以备核验。
安全检查要求:
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眼镜及具有摄像、扫描功能的电子设备等通讯工具进入封闭管理区域,需按规定在指定区域存放并领取号牌,考试结束后凭号牌取回;
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考试用品,避免穿戴含金属装饰的衣物饰品,以便快速通过安检;
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佩戴助听器、孕妇等)无法通过安检设备的考生,须提前提供医疗机构证明,由考点安排专人检查。
必带考试用品:2B 铅笔、无封套橡皮、黑色字迹签字笔。使用答题卡作答时,非选择题部分须用黑色签字笔书写。
除规定用品外,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考点不负责保管个人物品,遗失责任自负。
请遵守 "七不" 规范,共同维护校园及考场环境整洁。
考试期间,考生可通过支付宝、微信在徐汇校区食堂就餐。午休时段,东部紫薇苑食堂、西部桃李居及香樟苑一楼食堂将作为休息区开放,并提供开水和姜茶。
三、考场纪律规范
考生须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不得干扰考场秩序或妨碍工作人员履职,严禁危害他人安全。
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考,手机等非考试用品需按规定存放,进入考点后不得在考场外逗留,主动配合身份核验及安检。
仅限携带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用品或准考证注明的用具,严禁携带书刊、资料、通讯设备、存储类电子用品及涂改液等物品进入考场。
入场后按座位号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置于桌面左上角备查。领到答题卡、试卷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填写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要求粘贴条形码。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遇试卷分发错误等问题可举手询问,试题内容疑问不得向监考员提出。
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开考 15 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具体以省级规定为准),交卷后不得再次入场或在考试区域逗留交谈。
须在答题卡、答题纸指定区域作答,禁止使用规定外的笔和纸,草稿纸或规定区域外的答案无效,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答题时须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的笔。
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严禁吸烟、喧哗、交头接耳、旁窥抄袭、传递物品等行为,不得损毁或带出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须立即停笔。全国统考科目试卷和答题卡由监考员统一收取;自命题科目需自行将试卷、答题卡装入原试卷袋并密封签字,经监考员确认后有序离场。
违反考场规则或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记入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相关法律条款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
在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器材或帮助的,按前款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的,按第一款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处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五、考场信息查询
考生可登录以下系统查询具体考场信息:
https://gr.shnu.edu.cn/zsgl/kdgl/sskcc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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