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师大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公布
杭师大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公布
为规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及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原则
(一)严格规范管理
强化复试、调剂、录取各环节的组织管控,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健全监督机制,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平性与公正性。
(二)注重综合选拔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为先构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评价体系。以提升选拔质量为核心,增强复试科学性,通过全面考核实现优中选优。
(三)优化考生服务
及时发布招生各环节信息,畅通咨询渠道,主动为考生答疑解惑,完善服务保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架构
(一)学校层面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机制,审议重大事项;研究生院负责日常管理。下设监察组、复试实施组等专项工作组,保障工作规范开展。
(二)学院层面
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本单位复试录取及监督工作,党政负责人分别承担第一责任与直接责任。组建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和复试小组(每组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设秘书1人,负责流程记录与协调。
(三)监督机制
校院两级监察组对复试全程进行巡查监督,重点核查关键环节与岗位的纪律执行情况。
三、复试实施
(一)时间安排
各学院结合实际确定复试时间,通过官网发布具体日程。
(二)分数线划定
1. 各专业复试线不低于全国A类考生国家线,一志愿生源超招生计划120%的专业可自主划定更高分数线;生源超150%的专业原则上不接收调剂。
2. 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20%,生源不足时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复试。
3.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线按所报专业国家线总分降16分,不设单科线。
4. 同一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统一复试标准。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1. 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包含笔试、实践操作、面试(含外语口语)等,面试单生不少于20分钟(考生可提前结束)。
2. 考核内容涵盖专业素养(依据《杭州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及外语听说能力,具体由学院公布。
3. 外语考核含听力、口语及专业英语,成绩计入复试总分。
4. 学术学位侧重学科知识运用与学术潜力,专业学位侧重实践能力与职业发展潜力。
5.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纳入复试,成绩计入总分。
6.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与初试科目不同);成人教育应届等考生是否加试由学院规定。
7. 复试前需完成线上心理测试,时间由学院通知。
(四)成绩计算
1. 复试满分100分,各部分权重由学院公布,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 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60% + 复试成绩×40%
初试满分500分:折算公式为初试成绩÷5
初试满分300分:折算公式为初试成绩÷3
(五)体检要求
拟录取考生需在一周内自行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提交带结论的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不合格者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逾期仍不合格则取消资格。弄虚作假者后果自负。
四、资格审查
1. 复试前须按《杭州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提交材料,未通过审查者不得复试。
2. 签订《复试诚信承诺书》,严禁泄露复试内容,违规者取消录取资格。
3. 通过人证识别及信息比对核查身份与专项计划资格,不符合者不予复试。
4. 新生入学3个月内完成资格复查,违规者依法处理。
五、调剂规则
(一)基本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及调剂要求,初试成绩达一志愿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专业复试线。
2. 调入专业与一志愿专业相近或初试科目基本一致(以学校公布范围为准)。
3. 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考生可调剂至其他专业,反之不可;法律(非法学)专业不与其他专业互调。
4. 7个专业学位(如工商管理、会计等)仅限同类互调,不得跨类调剂。
5.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至普通计划须达相关专业国家线;普通计划考生调剂至该专项计划须符合对应要求,且不享受加分政策。
(二)工作要求
1. 调剂专业遴选条件经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后实施,研究生院统一管理调剂信息与复试名单。
2. 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提前公示系统开放时间(每次开放不少于12小时)。
3. 调剂复试比例不低于150%,同专业同初试科目考生按成绩择优遴选。
4. 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未明确受理的自动解锁。
5.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名额由学校统筹,无名额的学院不得接收。
(三)流程
1. 学校公布调剂办法→学院发布缺额信息→考生填报志愿→学院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按时确认)→复试后发送“待录取”通知(确认后不可更改)。
六、思想政治考核
1. 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核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将诚信状况作为录取重要依据。
3. 考核小组通过面谈了解考生思想动态,拟录取后函调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录取办法
1. 按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一志愿与调剂考生分开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排序。
2. 以下情况不予录取: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加试不合格、思想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3. 非全日制仅招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考生须提交单位意向书并签订协议;非定向全日制考生须转入人事档案,否则取消资格。
4. 入学时未取得学历证书或认证书的应届生,录取资格无效。
5. 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期限按学籍规定执行。
八、信息公开
1.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等信息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学院网站及调剂系统发布。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7日,变动部分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者不予录取。
2.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hznu.edu.cn/yjszs/sszs/
学院网站汇总:https://yjs.hznu.edu.cn/c/2022-09-15/2751705.shtml
2. 咨询与申诉:
研招办:0571-28865143(邮箱:grad@hznu.edu.cn)
纪检监察室:0571-28865047(邮箱:jw5047@163.com)
九、其他说明
1. 学校通过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视为有效送达,考生个人原因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
2. 违规违纪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弄虚作假者取消相应资格。
3.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及浙江省相关规定执行,与上级政策冲突时以其为准。
4. 本办法由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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