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考研!湖北大学2024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发布
近日,湖北大学研究生院发布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预祝各位考生顺利上岸!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强化创新潜质考核,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同时,落实主体责任,深化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优化服务水平,严格复试标准与组织管理,确保选拔过程科学、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负责招生计划分配、复试录取办法制定、复试过程监督、拟录取名单审定及重大问题处置等。
各招生学院是本单位复试工作的责任主体,其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流程等培训;组织考生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妥善处理;按要求公开相关信息。
三、复试安排
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于 3 月下旬进行;调剂复试在教育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开通后开展。原则上,第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 4 月 8 日前完成,调剂复试录取工作 4 月 28 日前结束。
形式:采用现场复试,考生需到校参加,复试专家组现场集中考核。
分数线:参照《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 类线)》,各学院结合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按不低于招生计划 120% 的比例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数线一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
费用:考生需缴纳复试费 100 元 / 人次,现场扫码缴费。
体检:入学报到期间在校医院进行,不参加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复试考核
复试包含专业知识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查三项。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 5 个专业学位类别需加试政治理论;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 3 个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可免加试)。
复试注重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重要内容,考查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必要时通过 “函调” 或 “派人外调” 核实,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校不执行破格复试政策。
(二)资格审查
各学院复试前强化考生身份核验,采取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比对),核验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同时严格审查考生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学历证书 / 认证报告(往届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退役士兵相关证明等,材料不符者不予复试。
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且达到学院复试线的考生,需在复试前联系招生学院提交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初试,复试前提交证明材料并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参加复试。
(三)组织实施
建立 “三随机” 机制: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组织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严肃考风考纪:对复试违规考生,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各学院对所有考生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信息公开
平台:各学院在官网设专栏公开复试录取信息。
内容:公开复试录取方案、招生计划、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申诉渠道等,确保政策、程序、成绩、结果全公开。
要求:学院发布复试录取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名单由研招办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改动部分需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者不予录取。各学院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五、调剂
仅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上线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或复试后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接收调剂,具体专业、计划及系统开通时间见学院公告或研招网调剂系统。
调剂考生需符合以下要求:
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初试成绩达第一志愿专业国家 A 类线及我校调入专业复试线;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同属一学科门类),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全国统考科目一般一致);
满足招生学院其他业务要求。
学院按规则遴选调剂考生:对报考同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科目或专业不同的,结合外语水平、数学成绩、本科成绩等遴选。学术学位专业接收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考生,专业学位专业接收相同或相近学术 / 专业学位考生。申请非全日制专业调剂的,需提交定向单位证明等材料,满足在职定向要求。
调剂需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办理,考生志愿锁定 24 小时,调剂拟录取通知需在 12 小时内确认。学院需及时反馈调剂申请结果,缩短考生等待时间。
调剂生复试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一致,调剂待录取通知经研招办审核后发送。
六、结果报送
成绩核算:复试各环节(专业知识、外语、综合素质、政治理论、加试)均按百分制评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总评成绩 = 100×[60%×(初试成绩 / 初试满分)+40%× 复试综合成绩](复试综合成绩为各分项成绩加权之和),各项成绩保留 2 位小数。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招办,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录取规则:
在考生思想政治考核合格、复试成绩及格、加试合格(需加试者)的前提下,按总评成绩择优录取;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有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复试单科不及格、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复试不诚信、定向考生未签订协议。
拟录取后,向考生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需档案所在单位政工部门盖章)。非定向考生需按要求转档案至湖北大学研究生院,定向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
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按规定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
七、咨询与监督方式
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及申诉:
电话:027-88663060(工作时间)
邮箱:yjsc@hubu.edu.cn
湖北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
电话:027-88663907(工作时间)
邮箱:jiwei@hu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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