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解读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流程,确保选拔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年度复试实施细则。
1.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1 对于普通类别考生,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所报考专业面向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分数线要求。
1.2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其初试成绩基准为报考专业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在此基准上,单科分数线下降5分,总分则下降10分。
2. 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原则
2.1 各二级招生学院(研究所,下同)需严格遵循国家规定与学校具体要求,自主制定本单位《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该方案需经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程序后,及时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开发布。
2.2 各学院将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表现,遵循择优选拔的原则确定复试名单。复试环节将采用差额形式进行,一般而言,进入复试的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的比例设定在1:1.2至1:1.5之间,特殊情况下该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1.8。若某个招生专业的上线生源数量不足招生计划数的120%,则应安排该专业所有上线考生参加复试。
2.3 关于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的专项计划,其具体执行细则将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各专业的分项招生计划详情,请查阅指定链接:https://yz.scnu.edu.cn/a/20250305/635.html 。
2.4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将由其所报考的二级学院直接通知,告知具体的复试安排。
3. 调剂安排
教育部设立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 计划于2025年4月8日正式面向考生开放。我校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的具体政策与操作细则,将由学校另行正式发布公告。
4. 复试时间与组织形式
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在2025年3月中下旬至4月下旬期间进行。复试形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具体采用何种形式,由各二级招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并公布。关于复试的具体日期、操作流程细则、以及网络远程复试时考生端所需使用的软件平台操作指南等关键信息,请务必关注并详细阅读各二级学院发布的复试工作方案。
5. 复试核心内容与要求
5.1 严格的资格审查
各二级学院将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材料提交(电子版):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应按照报考学院的要求,及时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s://yanzhao.scnu.edu.cn)上传下述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本:
申请地址: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
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认证:
学历认证报告申请:https://www.chsi.com.cn/xlrz/
或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下载地址:http://yz.scnu.edu.cn/ziliaoxiazai/ ;
应届生由所在学院(毕业学院)负责签署意见并盖章;非应届生由其所在工作单位或基层党组织出具意见并盖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其档案存放单位负责出具;
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提供学生证(网络教育/自考应届生需额外提供主考院校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如本科成绩单或课程设置方案)。同时,持境外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 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 学籍/学历证明证书:
(3) 思想政治表现鉴定表(需由单位盖章):
(4) 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需加盖公章);
(5) 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
(6)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7) 《定向就业协议》(http://yz.scnu.edu.cn/ziliaoxiazai/):仅限拟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含应届生和往届生)需要提交;
(8) 《诚信复试承诺书》(http://yz.scnu.edu.cn/ziliaoxiazai/)。
* 各类考生必备材料清单(电子版):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1)(2)(3)(4)(6)(8)
网络教育/成人教育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1)(2)(3)(4)(6)(8) + 当年录取名册复印件(需学校盖章)
往届毕业生:(1)(2)(3)(4)(5)(8)
所有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无论应届或往届):均需增加提交 (7)。
* 重要提示: 上述所有提交的电子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当日须携带相应材料原件以供核验;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需在入学后将纸质版原件提交至录取学院进行复核。
5.2 政策加分项
* 根据教育部规定,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下述条件的考生,在复试阶段可享受加分政策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的考生;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考);
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
* 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获得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初试加分)攻读硕士研究生。
* 注意: 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若考生同时满足两项或以上加分条件,则按其能达到的最高加分值予以加分。
* 申请流程: 符合上述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应在复试前主动联系报考的二级学院,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学校研究生院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5.3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 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复试前需向报考学院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复印件。被录取后,考生需在入学时向所在学院补交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学院存档备查。
5.4 复试考核环节
复试主要包含以下两个部分:
复试科目考核(满分100分):侧重于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该部分包含三个维度:
外语考核(满分100分):全面评估考生的外语听、说、读、写实际应用能力。
专业素质考核(满分100分):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领域内基础知识、前沿研究动态的理解与掌握情况,以及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成果。
品德与实践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深入评估考生的德育修养、全面发展状况以及社会实践经历。此环节将严格考察考生的诚信品质,对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或考试违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 成绩计算: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 (外语考核成绩 * 权重1)+(专业素质考核成绩 * 权重2)+(品德与实践能力考核成绩 * 权重3)。其中,权重1 + 权重2 + 权重3 = 100%。各二级学院可自主设定各维度在综合素质考核中的权重比例。
5.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 凡以同等学力身份(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工作2年或本科结业生)报考的考生,在参加复试时,必须加试两门与本专业相关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 重要: 此类考生务必在复试前主动与报考的二级学院联系,咨询并确认加试的具体安排。
5.6 体格检查
* 所有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文件,特别是《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
* 体检安排: 在学校正式公示拟录取名单期间,拟录取考生需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原件(要求是近3个月内出具的)提交或邮寄至所录取的二级学院。体检结果作为录取依据之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 入学复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在入学报到之际,学校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6. 拟录取规则
6.1 所有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通过复试考核且成绩合格,方能具备录取资格。
6.2 报考非全日制专业方向的考生,其录取类别原则上必须为定向就业。所有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须在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协议模板下载:http://yz.scnu.edu.cn/ziliaoxiazai/)。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其所在单位产生的任何纠纷,由考生个人负责处理。若因此影响复试或录取,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6.3 复试成绩计算方式:复试成绩 = (复试科目考核成绩 +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2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若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该考生将不会被录取。
6.4 总成绩计算与排序录取:
* 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 ÷ 5)× 50% + 复试成绩 × 50% (适用于大部分招生专业)。
* 对于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MTA)、工程管理(MEM)、会计(MPAcc)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其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 ÷ 3)× 50% + 复试成绩 × 50% 。
* 排序原则: 我校将分别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群体和通过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群体,按照上述总成绩计算公式得出的总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单独排序。结合考生体检合格报告,根据招生计划规模,在各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6.5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官方网站(http://yz.scnu.edu.cn/)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 其他重要事项
7.1 新生须在规定日期(通常为秋季学期初)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因故无法按时报到的,必须提供正当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向录取学院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且逾期两周仍未报到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7.2 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教育、网络教育)以及自考、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考生,须在入学注册时(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未能按时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原件者,其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7.3 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的三个月内,各二级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学业、健康状况等)。复查中发现情况差异重大或存在疑问的,将进行严格审核和深入调查。一旦复查不合格,将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包括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并查证属实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于确认存在冒名顶替或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7.4 本细则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上级文件及学校已公布的各项相关规定为准。
7.5 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020—85213863
*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cnu.edu.cn/
* 电子邮箱:zsb03@scnu.edu.cn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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