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保障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上级主管部门部署,浙江工商大学制定本复试录取实施规则,供校内相关部门、各招生学院遵照执行。
一、复试录取工作准则
学校将坚守“公平、公正、科学”及“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核心准则,以培育高层次创新人才为目标,严守招生政策规定,规范招生录取流程,强化全过程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保障,扎实推进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组织管理架构
1. 依据教育部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学校成立202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全校研究生招生事宜。学校主要校领导承担第一责任,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成员涵盖研究生院、纪检监察室及各招生学院负责人。研究生院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统一管理,包括审核各院系复试、调剂、录取操作细则,发布调剂信息,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办理相关手续等。
2. 各招生学院成立由院长与党委书记共同担任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且学院纪委书记全程参与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执行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并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3. 学校组建由校领导、纪检监察室及研究生院工作人员组成的复试巡视组,对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巡查。
三、复试实施安排
(一)复试时间与方式
学校一志愿复试通常在3月底前结束,调剂复试一般于4月20日前完成(调剂服务系统4月8日开放,调剂意向采集模块3月28日开通)。
结合生源情况、学科特色及专业需求,各学院可自主选择复试形式(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同一专业原则上采用同一种形式。
各学院需规范复试全流程:强化复试考生的身份核验,通过人证识别及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方式,严格审核考生身份及专项计划报考、初试加分、免初试等资格;加强诚信考试教育,通过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形式,明确考生在复试结束前不得泄露或传播试题内容;强化复试过程管控,采用随机确定考生顺序、考核组成员及复试试题等方式,保障公平性;复试全程录音录像,留存备查。
采用远程复试的,考生需在独立无干扰场所参加,学院需运用技术手段提升防作弊能力,提前研究防范AI作弊措施,并组织考生进行复试模拟演练,确保过程安全顺畅。
(二)一志愿考生复试线与名单
1. 各招生学院依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自主划定复试线(不低于A类国家线),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2. 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共25人,要求考生初试总分达国家线,单科成绩不低于国家线的60%。学校根据各专业上线情况,按成绩依次划定分专业名额。学院依据分专业名额确定第一轮复试名单(复试比例由学院自主设定);若第一轮复试后仍有缺额,缺额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收回,结合上线考生情况二次分配,直至完成录取。
3. 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复试。复试名单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报校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三)调剂规则
1. 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需开展调剂。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报考要求;
(2)初试成绩(含加分)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属同一学科门类;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须与调入专业一致;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符合调出及调入专业全国线的前提下,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上述专业。其中,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需符合相应工作经验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调剂至普通计划的,初试成绩须达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全国线,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初试加分10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且报名时申请加分并通过审核,可调剂至该专项计划,初试成绩需符合招生单位设定的调剂线;调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2. 调剂流程:
(1)学院接收调剂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学院需在学校招生网同步公布调剂办法,明确接收时间、基本要求(含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成绩要求等)、流程、复试录取规则及咨询方式。考生按公布的缺额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学院招生工作小组集体审核申请材料,对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严禁以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调剂志愿提交时间等非学业因素作为遴选依据,严禁设置歧视性条件。
(3)考生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未按时确认的,学院需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确认,不得简单按“逾期放弃”处理。
(4)调剂复试名单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集体确定,报校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四)复试内容、形式与评分
1. 复试前,学院需通过线上或线下审核材料,审查考生复试资格,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2. 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需全面测评考生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及创新潜质,注重综合素质考核,坚持质量优先。学术学位重点考核学科知识运用及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实践素质、问题解决能力及职业发展潜力。依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专业学位复试需吸纳一定比例行业实践专家加入面试组,并将名单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含1名组长),设1名面试秘书;远程复试另需3名技术保障秘书,并提前安排替补人员。
复试包括笔试与面试,面试含专业能力测试及外语听说测试(具体由学院安排)。会计、审计、旅游管理(MTA)、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物流工程与管理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纳入复试,成绩计入复试总分。远程复试优先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能力试题。
复试中同步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信状况及遵纪守法情况。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及以上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
3. 面试流程与评分要点:
(1)流程:
① 面试秘书核查考生姓名等信息,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存疑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认证(远程复试可通过人脸识别核实);
② 抽题:专业试题库按编码1、2、3……排序,考生当场报数确定题号;
③ 考生自我陈述(1-2分钟);
④ 复试小组提问(3-5个问题);
⑤ 考生作答;
⑥ 面试时长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作答完毕可提前结束),前一名考生面试时,由秘书通知下一名考生准备;
⑦ 秘书现场记录作答情况,确保录音录像设备正常运行;
⑧ 面试教师现场独立评分;
⑨ 远程复试应急:断线超3次或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的,需重新安排时间、地点复试(需重新抽题)。
(2)评分要点:
① 答题准确性、专业素质与能力;
② 综合素质与能力;
③ 语言表达与应变能力。
(3)需测试实践(实验)设计能力的,学院可按专业需求灵活组织。
(五)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30%-40%(同一学院各专业比例一致)。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含专业测试、外语听说)及会计等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的占比,由学院自主确定并提前在本院复试细则中公布。
四、录取规则
1. 按初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选拔,总成绩相同则以初试成绩高者优先。
2. 复试成绩未达合格线(低于满分60%)、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未达合格线(低于满分60%),或提供虚假信息影响公平性且经学校纪检部门核实的,均不予录取。
3. 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一志愿录取完毕后,剩余名额用于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4. 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资格或因计划调整增加指标的,按总成绩依次补录;补录考生若已接受其他单位录取,则不予录取。
5. 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的,视为放弃资格。
6. 拟录取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协议的,视为放弃资格。
7.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的,录取资格无效。
8. 拟录取考生需按教育部要求,自行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公示后两周内将体检表寄至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全面复查入学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管理与监督
1. 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在校院两级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实行集体决策、严格审核,领导小组全程监督复试公平性与结果合理性,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机制,审议招生重大事项。
2. 复试信息公开:计划安排、考生成绩、复试及录取名单等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zjgsu.edu.cn/)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7日;学院复试细则及安排在本院网站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
3. 学校实行双校区办学,部分专业在教工路校区复试,考生可咨询相关学院了解具体地点。
4. 学校审核管理复试成绩、考生名单等信息,学院需建立专人负责、多人核对机制,审核无误后向研究生院提交经招生秘书及学院负责人签字的成绩库与录取名单。
5. 研招办联系电话:0571-28877234,0571-28877235。
6. 举报投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复试相关举报,可拨打0571-28872072或发送邮件至zjgsujw@126.com。
7. 上级部门有新要求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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