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 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 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 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学习形式
(一)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 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 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二)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 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 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毕业、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 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毕业证 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招生计划
(一)全日制
2026 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200 余名,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 1800 余名。
(二)非全日制
2026 年我校专业学位计划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60 名左右。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终招生总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 3 年。全日制学习年限为 3 年,非全日制学习年 限为 5 年。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须符合下列 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 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 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 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 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 员,限报与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考者须于 2025 年 11 月 1 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 申请,并提交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报告单 (≥425 分)和辅修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证 明(须加盖辅修单位教务部门印章)。申请经我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未提交 申请者报名无效。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 码 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 、2 、3 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 大学本科结业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 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四)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五)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 、2 、3 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 (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 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 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 在职人员。
3.报考专业为工学、理学门类的学术学位各学科和工程硕士、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 园林专业学位,具体以当年专业目录为准。
单独考试考生须在网上确认前将报名相关材料提交至研招办,经我校审核通过后,方可 办理网上确认手续。材料如下:单位介绍信(推荐书)、个人简介、网上报名简表(网报系 统下载)、两封专家推荐书、学历证书(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业务骨干证明或研究论文、其他个人材料。
(六)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接收全日制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生。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在国家规定 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我校。
六、资格审查
各报考点在网上确认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次审核。我校复试时将对考生学历证书等 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考生在此期 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网填写、提交报名信 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3 日,每天 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 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 修改报名信息。
(二)学历(学籍)核验: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 2025 年 11 月 1 日前完成学历(学籍) 核验。
(三)网上确认: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 《退出现役证》。考生应当在网上确认前缴纳报考费,否则不能网上确认。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 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我校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 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考生选择报考点时请务必仔细阅读报考点公告。
所有考生均须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无 效。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八、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12 月 21 日(每天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
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安排。
九、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一般为 4 门(MBA 、MEM 、MPA 和体育专业学位除外),即政治理论、外国 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 100 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 满分为 200 分,“体育综合 ”满分为 300 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的满分均为 150 分。政治 理论、外国语、数学等统考科目和联考科目复习大纲由国家教育部制定,我校自命题科目主 要参考书见附录。我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
十、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十一、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 合能力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复试时间为 2026 年 3 月下旬(届时将在网站通知)。
复试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复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目录 中“2026 年硕士生招生考试复试专业课科目一览表 ”。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十二、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招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 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我校录取的定向培养考生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和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 须在录取前签订三方合同。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 校期间档案由我校进行管理。录取考生于 2026 年秋季入学。
十三、学费及奖(助)学金
奖(助)学金(具体发放标准以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1 .设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多项社会奖(助) 学金。
2.学校设有专项基金,对优秀学位论文、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进行表彰奖励。
3 .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 ”兼职岗位。
4.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开设入学“绿色通道”,并指导和协助办理助学贷款。
十四、硕博连读
优秀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由各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选拔。
十五、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研招办办公地点:校北院(教学区)教学主楼 1 楼 128 室
通信地址:西安市雁塔路 13 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710055
联系人:胡真齐 白文斌
联系电话:(029)8220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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