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类型及计划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 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2026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368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38 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6名(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专业目录中 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为预测数字,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实际录取的推免生人数占接 收学院招生计划总数。
二、奖助体系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获得研究生国 家助学金的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6000元/年),同时可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 为每生20000元/年)、王震奖励基金创新奖、爱农就业奖等国家及校内奖助政策的评选,详
见《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 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 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 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 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 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 养单位同意。
四、报 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 上确认。
(一)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 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网上公告要求报 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 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 考生,应积极主动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 学历认证报告》进行核验。
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 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 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 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 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官方网站 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 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 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初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 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考生应妥善保存《准考证》,以便查询成绩和参 加复试。
六、复试
学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 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并向达到要求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复试考察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情况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以同等学力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会计硕士的思想政 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此外还包括报考资格审查、思想政治素质 和品德考核、调档审查等。
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七、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 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学术学位招生计划 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学位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 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 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 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录取通知书一般在录取当年6月下旬发放。
八、学制与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采取假期或周末授课等多种学习方式,灵活 安排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学员学业成绩符合培养方案要求,取得规定的学分,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通过论文答辩,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可授予 相应的专业学位证书。
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 学费标准为0.9万元/生 ·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为2.2万元/生 · 年,其他各类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 · 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生 ·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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