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原则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见专业目录。2026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依据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拟定,仅供参考。2026年实际招生人数将按照国家当年下达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招收硕士推免生人数以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招生类型
2026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四、录取类别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1.非定向就业。须调人事档案,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人事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定向单位。需在复试时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并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报考我校工商管理专业[1251]方向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等)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6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报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或提供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或8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单。②提供核心期刊上已刊出的一篇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为第一作者)。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2025年10月20日前将①成绩单与②学术论文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sszsb@hrbust.edu.cn)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1251]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第(一)项中1、2、3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项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四)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项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六、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3.报考点选择。考生要正确选择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手续。报考点由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筹设置,具体要求可查询各省招考院网站。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4.报名期间部分考生需根据我校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七、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科目详见招生学科目录中有关考试科目的设置。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行。我校自命题初试科目的参考大纲在研究生处官网公布。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初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3月初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
2.复试。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一志愿考生进入我校复试应满足教育部划定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学校的复试资格分数要求。复试分数线预计于2026年3月上旬,通过我校研招网公布。复试时间预计为2026年3月中旬。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主干课。复试阶段统一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具有报考资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审查内容包括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1.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最终录取名单以上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为准。录取通知书一般在7月份发放。
3.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学校请假,并经学校同意。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学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1.学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9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1251]学费为14000元/生/学年。
2.奖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年6000元,每年按十个月发放。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20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硕士一年级,一等奖学金11000元/生/学年,二等奖学金10000元/生/学年;硕士二、三年级奖学金,10000元/生/学年。
3.助学政策。学校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并给予津贴。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顺利完成研究生学业。
十一、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法律(法学)和翻译硕士学制2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3年。
十二、其他说明
1.对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其他招生单位申请调剂。
2.考生应对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在报考或录取期间被查实,取消其报考、录取等资格;在学期间被查实,取消其学籍;毕业后被查实,学校将按规定撤销其已获得的学位证、毕业证。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4.本章程由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我校相关文件为准。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文件,按照最新要求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639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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