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 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 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 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工商管理 (MBA)、 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 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 一)中第1、2、3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 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 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 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 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 〔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免试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具有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可登录“全国推荐 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查询。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工作由研究 生院负责。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 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 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 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报名,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 报公告要求报名,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2.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 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 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 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 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 承 担 。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志愿。
(2)除外国语学院的专业外,我校应试的外国语语种均为英语。
考生应当如实准确填写本人高中毕业以后所受奖惩情况(包 括并不限于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及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 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学校违纪处分、 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罚及招生单位在招生章程中要求的其他奖惩情况等)。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 法》严肃处理。
(3)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期间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确 保核验顺利,建议考生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 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 (学籍)核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 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 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 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 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 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 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 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5.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我校非全 日制专业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不按要求报考的考生 学校将不准其参加考试。在调剂阶段,不接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 生调剂我校非全日制专业。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 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 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 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 考点组织实施。
2.网上确认时,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 关补充材料。
3.考生应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 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三、考生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 上确认资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 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 处理。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 历(学籍)认证报告,同时应按照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 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 证,届时请登录研招网下载。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 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 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 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 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初试科目及时间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 白色复 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请考生将电子版准考证备份 留 存 ) 。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 至21日。
12月20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0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1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 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1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 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六、复试和录取
( 一)复试和复试形式
1.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 录取的必要环节,是对初试达到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在综合运 用所学知识的熟练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 和实践技能以及在初试中暴露出来的知识缺陷等方面进行的进一步 考查。是对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 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2.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要对所有具有参加复试资格的考 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复试前我校要对考生的第二 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 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 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 我校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复试的基本要求(分数线),发布复 试录取办法,对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实 践技能的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 总成绩。
4.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 将全面、严格复试,并采用笔试形式加试2门或2门以上本科主干课 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等3个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 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 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二)录取及录取形式
1.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由初试 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 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
2. 参加统考的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 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考生因报考硕士 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 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 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 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入学 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 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五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
八、学费标准
工商管理硕士(代码:1251):35000元/年;
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管理领域,代码:125601):25000元/年; 其他专业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8000元/年。
九、奖助政策
我校设置了多元的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 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覆盖面为4%左右,硕士为2万元/人;研究生学 业奖学金最大覆盖面为60%,分为1.0万元/年、0.6万元/年、0.3 万元/年三个等级,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研究生二、三年级如未 获得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一等学业奖学金,符合申请研究生学业 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及基本评定标准的可直接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所有全日制研究生,硕士0.6万元/年;社会 奖学金主要由单位或个人捐助,用途、额度和评审按照设奖协议执行; 研究生“三助一辅”通过设置部分教学、管理、科研岗位,提高研究 生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能力,并补助相应的岗位津贴,发放金额为 500元/月。
最终奖助学金类型及标准以入学当年学校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 为 准 。
十、毕业生就业
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 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学校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 续。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 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 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 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 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 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 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 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 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 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 参考依据。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
(二)兰州交通大学教职工网报时请在“备用信息1”栏中填写 “兰州交通大学职工”。
(三)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预计为2800人左右,具 体招生人数待国家招生指标下达后确定。
学校代码:10732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西路88号
邮编:730070
电话及传真:0931-4938103 E-mail:yzb@mail.lzjtu.cn
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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