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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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3:40:12
一、报考类别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 试。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仅招收在职且定 向就业的考生,考生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请务必选择“定向”。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设置,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学位和专 业学位两种类型,二者属于“同一层次、不同类别”。
二、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 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 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 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 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 实践创新型人才。
三、招生计划
我校 2026 年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 4600 名,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研 究生约 2000 名;预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850 名。
特别说明:我校所公布的各院系及各学科专业(方向)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 生数,包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及其他各类专项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实际录取时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 2026 年招生计划和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人数 作相应调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 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 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我校 2026 级研究生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 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 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 身份报考,具体要求如下:
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选择《西南交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专业目录》中可招收同等学力的专业(招生目录备注有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 且须具备以下报考条件(报考 125100 工商管理、125200 公共管理、125601 工程 管理、125602 项目管理的考生除外):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 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文章至少 1 篇;②补修 8 门及以上报 考专业(领域)的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由补修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加 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③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 分。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取得原研究生教育管 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书。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报考工商管理(含 EMBA 方向)、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 125602)、 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体育专业学位中的竞赛组织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 、2 、3 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 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 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 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 定执行。
(三)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详见我校 2026 年硕 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接收办法详见我校研 究生招生信息网。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 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 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 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 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 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 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 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 、2 、3 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后工作 2 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 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 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具体要求可参看《西南交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 究生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 年 10 月16 日至 10 月27 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 10 月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
2.考 生 应 在 规 定 时 间 登 录 “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 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 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 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 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 考点。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 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 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 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 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 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 核验,并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 报考点核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 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 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 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6.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 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7.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 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
(2)其余专项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
8.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 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 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将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 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 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 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 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 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9.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 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 排。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 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 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 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 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届时详见“研招网”、四川省 教育考试院及我校研招信息网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 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 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 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 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 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 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 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考点,同时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 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 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 承担。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 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 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 向公安机关报案。
七、初试
(一)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 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二)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以研招网公布为准),登录研招网自 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 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三)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律 不予承认。
(五)初试科目
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
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 月 21 日下午 14:00—17:00,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准考证》。
(六)初试自命题科目需考生自备考试用具清单见附表《西南交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需考生自备考试用具清单》。
八、复试与调剂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有必 要,经征得上级部门同意后,招生单位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
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 况。
(二)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组织复试与调剂工作,预计从 2026 年3 月下旬开始。学校复试办法、学院复试 实施细则及安排请考生留意学校研招网和相关学院(中心)网站通知。
(三)因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调整或因部分专业研究方向差异较大,我校凡 专业目录中按研究方向单独标注了招生人数的,届时学院可按考生报考的研究方 向组织复试和录取。
(四)调剂政策以学校复试与拟录取工作办法及各学院实施细则为准。
九、学制与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发改委或物价局备案和学校计财处公布为准)
根据《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川发改价格 [2024]417 号) 文件,我校拟将对延期毕业(超过学制) 的研究生在超学制阶段 收取学费。收取学费按延期时间折算的年标准不超过原专业年学费标准,具体标 准以学校收费文件为准。
十、奖助学金
西南交通大学为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按时转入我 校)设置了多元的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 生国家助学金、“三助”助学金、专项奖助学金等。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名额,以教育部当年实际下达计划为准。其评选工作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执行。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其评选工作按《西 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我校无固定工资收入 且档案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我校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年 发放 12 个月,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四)硕士研究生“三助”助学金
“三助”助学金,用于资助硕士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助教”、 “助管”的岗位酬金,由学校出资;“三助”助学金的管理,按照《西南交通大 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助研”的岗位酬金,由科研项目课题组自行安排;
“助教”岗位酬金不超过 500 元/月,每周实际教学工作量不低于 6 个学 时;
“助管”岗位酬金不超过 450 元/月,原则上每月工作量为 30-36 小时。
(五)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
专项奖助学金由关心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出资设立;分为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和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两类;原则上每 学年评审 1 次,在每年 9-12 月进行。其评审工作按《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 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执行。
最终奖助学金类型及标准以入学当年学校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为准。
另外,学校设置有完备的研究生荣誉称号体系,每年对各类荣誉称号获得者 进行表彰和奖励。
十一、唐山研究院、宜宾研究院招生说明
(一)唐山研究院、宜宾研究院研究生均为“非全过程培养”模式。入学后 在成都校区报到并完成主要课程,在唐山、宜宾完成剩余环节,论文工作结合导 师意见选择培养地点完成。
(二)按相关规定及标准为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最 终奖学金类型及标准以入学当年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宜宾研究院公布的奖 学金政策为准。
十二、联合培养专项
我校是教育部 12 所“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之一。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战略部署,深化产教融合、科教 融汇,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学校立足办学特色,充分对接区域与行业人才需求, 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校企联合培养。专项旨在通过高校的理论学习和企业的专业 实践,培养出一批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和应用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创新人才。 学校以专项的形式与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中车株洲时代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西门子(中 国)有限公司成都软件开发分公司、中铁建国际工程咨询(福州)有限公司、中 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国机重型 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合作。
现将项目介绍如下:
1.项目以 “定向实践,非定向就业”形式开展联合培养,全日制硕士研究 生仅在规定企业、科研平台完成实习实践环节;
2.项目采取“1+2”的学习形式,即学习分为 2 个阶段,第 1 阶段为课程学 习阶段。在校学习一年,完成课程学分;第 2 阶段在指定企业实践,原则上不少 于 1 年,期间完成实践学分并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企业课题相关内容开展论文工 作;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规定的奖助学金,若企业设有专项 奖助学金参与项目的学生可额外享受相关政策;
4.企业可根据实践情况给予个别优秀学员优先录用的资格。
若有未尽事宜,由西南交通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解释。
十三、学习方式及校区
我校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校区有犀浦校区、九里校区、东部(国际)校区。 就读校区具体安排以新生报到须知为准。各专业的学习方式以招生专业目录的公 布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四、其他招生政策
以《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本章程内容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十五、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
最新动态请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 。
十六、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通讯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 999 号(邮政编码:611756)
3.咨询电话:028-66366756 、028-66366757
十七、其他教育管理事宜
以入学当年新生入学手册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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