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党校2026年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单位简介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是中共北京市委的重要 部门,是培训全市局、处级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学校, 是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首都新型高端智库。中共北京 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实行“两块牌子、 一套班子”的管理体 制,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分有合、特色办学。学校是全 国省级党校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4 年经国务院学位委 员会批准,我校成为省级党校首家公共管理硕士 (MPA) 学位授 予单位。学校教学科研实力雄厚,拥有完备的多领域、多层次党 员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和公务员教育体系,为首都培养了大批公共 管理人才。
为充分发挥学校干部教育和公务员培训的优势和特色,更好 地满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复合型专门人才的需要,助 推首都干部队伍建设和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中共北 京市委党校2026年面向社会招收MPA 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招生类别
2026年,我校拟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分行政管理、公共治理、社会治理、法治政府建设和国际与公共 事务5个研究方向。
该专业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不招收非定向生和推免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6年,我校计划招收公共管理硕士 (MPA) 专业学位研究 生20名,本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
四、报考条件
公共管理硕士 (MPA) 研究生教育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 业单位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 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 年以上工作经验;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 年以上工作经 验。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 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 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 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 13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 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 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 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我校所列招生专业中的专业。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 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 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 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 间 自 行 登 录 “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时完成 学历(学籍)核验。我校将在复试前、录取前再次查验考生学历 (学籍)信息,学历(学籍)校验不通过的取消复试资格、录取 资 格 。
(6)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免初试等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 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 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 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 免初试政策。
(7)报考点。我校不设报考点,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 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 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北京地区考生,请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点代码:1128)。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 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 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 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0)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 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 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
(2)网上确认要求。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 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 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 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 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上确认点:北京地区考生为首都师范大学,请考生及时关 注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 其他地区考生为考生所在地报考 点指定点。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 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考生一律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一)初试地点
北京地区考生考点为首都师范大学,其他地区考生由所在地 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二)初试时间及科目
2 0 2 5 年 1 2 月 2 0 日 上午8:30-11:30管理类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英语(二)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1.报考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复试。复试分为专业课笔试、面试、 英语测试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一 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将组织开展调剂。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除参加上述复试外,在复试中 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方式 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3.报考MPA 考生在复试中要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4.复试时享受初试加分、免初试等有关条件的考生,须主动 提供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申请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体检
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考生体检 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三)录取
1.我校贯彻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 时学习成绩及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体检结果,决定是否录 取。学习期间档案、户口、社保和人事关系等均不转入我校。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 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3.考生在被录取前与我校、所在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 同。
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于2026年3月在我校研究 生教育网站公布。
八、学制
学制三年。
九、学费及奖助政策
学费每学年16000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 (MPA) 专业学位 研究生不设奖助学金。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 (MPA) 专业学位研究生为非全日制硕士 研究生,采取在职学习方式培养,利用周末时间上课(含周六和 周日,不含节假日)。培养过程实行学分制,并采取课程学习、社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培养地点为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6 号)。学校提供免费住宿。
十一、毕业就业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 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颁发中共北京 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证书,并授予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公共管理硕 士 (MPA) 学位。
毕业后我校不负责办理就业派遣。
十二、违规处理
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违反考试 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等情形的,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十三、其他事宜
我校不组织破格复试。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 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校不举办 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提供),不提供往年考 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如发现以我校(院)名义举办考 研辅导班和推销考研辅导材料,请及时与我校联系反映。
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 作管理规定》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6号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招生办
联系电话: 010-68007221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海豚MBA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