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工程学院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深厚工科底蕴、鲜明应用特色的江苏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位于南京江宁方山风景区,占地近 3000 亩,办学条件优越。现有 21 个教育教学单位,在校生 27000 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 1500 余人。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不断优化学科布局,构建了以工学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协同发展的学科体系。学校牢固树立 “学以致用” 的办学理念,发扬 “知行统一,创业创新” 的校园精神,办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同类高校前列,应用型办学的美誉度和影响力持续提升。
根据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现将南京工程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1.招生类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招生专业:参见研究生院网站或发布的《南京工程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学习年限:3 年
4.拟招生人数: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约 550 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考非全日制工程管理(125601)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上述(一)(二)(三)项要求。
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
3.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
4.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5.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6.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组织复试前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初试
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考试科目以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其他事宜以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规定为准。
五、复试和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国家制定的录取基本要求,综合考生招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 120%(初试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 120% 的专业,所有达到该专业国家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3.学校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5.学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6.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体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工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相关政策
(一)学费标准
学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收取学费: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0.8 万元 / 生 / 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设计专业和会计专业外,其他专业 1 万元 / 生 / 年;设计专业 1.2 万元 / 生 / 年;会计专业 2.3 万元 / 生 / 年。
非全日制工程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2.9 万元 / 生 / 年,学制 2.5 年。
(二)资助与奖学金
学校构建多渠道的研究生资助和奖学金体系,保障研究生能够安心学习、潜心研究。学校按每人每月 600 元发放生活补贴(按 10 个月计算),受益面 100%;学校设立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具体标准按照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提供各种助研、助教、助管等岗位,并给予相应岗位津贴。
八、就业情况
我校研究生培养秉承依托机械、电力等行业办学的优良传统,着力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注重工程实践,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好评。研究生就业率连续多年超过 98%,就业形势喜人。超过 85% 的研究生进入国家电网、大唐集团、长安福特等世界 500 强企业或国内龙头上市企业,部分研究生继续攻读博士,实现高质量就业。
九、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培养地点:我校位于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 1 号,硕士研究生培养地点以我校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住宿安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 1 号(邮编:211167)
学校代码:11276
联系部门: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院
电子邮箱:grad@njit.edu.cn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025-86118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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