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一、学院简介
经济与管理学院是长安大学成立最早的专业学院之一。学院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物流工程与管理(自设)2个博士点,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还有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工程管理(MEM)、物流工程与管理、资产评估等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学院有5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包括工程管理、物流管理、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还有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叫工商管理,加上市场营销、经济统计学等,一共有8个本科专业。
学院现在有教职员工159人,其中专职教师130人,教授22人,副教授48人,博士生导师16人,硕士生导师65人,外聘导师68人。里面有教育部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1名,陕西省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教指委副主任委员1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教师4人,还有国家青拔、优青、陕西省“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霍英东青年教师奖”等省部级以上人才30多人次。
最近3年,学院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等国家级和省部级基金项目100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其他社会服务科研课题200多项,项目经费平均每年有1500多万元。学院发表了高水平学术论文210多篇,出版了30部专著或教材,还获得了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总共30项。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1. 招生专业: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2. 招生计划:2025年学院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0名(包括硕博连读、普通招考、直接攻博),最后录取名额以实际录取的人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身体和心理健康情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3. 要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
4. 考生报考要得到所报导师的书面同意。
(二)直接攻博
1. 满足所有基本条件。
2. 必须是获得目前就读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硕博连读
1. 满足所有基本条件。
2. 硕士二年级研究生须已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没有课程不及格或补考记录。对学位课平均成绩排名在本学科专业前30%的学生,允许有一门课程重修或补考,但重修或补考后必须合格,同时还要提供发表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全国性竞赛获奖等相关证明。
3. 硕士一年级研究生须已完成第一学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学位课平均成绩排名在本学科专业前30%且没有不及格课程,申请硕博连读后必须正常完成第二学期规定的课程学习,不能有不及格课程。
4. 要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硕士学习期间表现突出,有培养成博士生的潜力。
5. 入学方式为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硕博连读资格。
(四)普通招考
1. 满足所有基本条件。
2. 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面条件之一:
(1)已经获得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要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当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需要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9月1日)并具有副高级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
②有6门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由学习课程的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③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的研究论文至少2篇,会议论文、摘要、短评报道等不算;
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限人民政府奖)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1名。
(4)长安大学职工和跨学科门类的考生不允许以同等学力报考。
3. 考生要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要有创新性科研成果,并满足下面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含通讯作者)但第一作者是其指导教师发表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要有个人获奖证书)。
(3)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排名第一或第二且其指导教师排名第一。
(4)获得校级及以上(含全国行业学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5)入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人才计划。
4. 外语水平要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不低于475分或六级(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或者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5.5分,或者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2分。
(2)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且研究生指导教师为第一)发表过SCI或EI检索(包括有录用通知)的英文期刊论文。
(3)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年以上。
(4)其他语种水平参照其评价体系(限长安大学博士招生简章本专业规定语种)。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清单
1. 《长安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审批表》或《长安大学普通招考攻读博士学位审批表》。
2.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

3. 身份证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成绩单。
4. 学位、学历证明材料:
①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和在读硕士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 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不含二级甲等)或长安大学医院的体检报告(有效期一个月)。
6. 科研计划书一份。
7.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初稿或详细摘要)。
8. 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其他支撑材料。
(二)材料提交要求
1. 直接攻博
学校2024年10月份已经完成直博生录取工作,这次不用提交材料。
2. 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的考核复试录取工作要根据学校春季学期补考工作进度来执行,具体材料提交时间请关注校内学生群通知。
3. 普通招考
(1)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在4月15日报名结束前向学院提交上面说的材料,要是逾期或者材料不全,按自动放弃处理。
(2)申请材料电子版请按照材料清单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预申报导师姓名,发送到邮箱。
(3)普通招考考生完成报名后及时加入QQ群,备注格式为:报考专业+报名号+考生姓名。
五、资格审核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由学院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之后会通知。
六、考核办法
1. 直接攻博
学院组织复试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复试,根据复试成绩按研究方向进行综合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2. 硕博连读
学院组织复试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复试,根据申请学生学位课平均成绩(占60%)和复试成绩(满分100,占40%)按研究方向进行综合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3. 普通招考
我们学院普通招考实行“申请-考核”制,符合申请资格的考生,由学院组织考核。
考核程序与成绩包括两个部分:材料评议、复试考核。每部分成绩都是百分制,单项成绩不合格的不录取。总成绩=材料评议成绩×60%+复试考核成绩×40%。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组,负责材料评议和复试考核。
(1)材料评议:学院考核工作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学生的学习经历(包括学业成绩)、科研项目、学术水平、攻读博士的科研计划书、专家推荐意见等进行评议。根据材料评议成绩排名择优进入复试。
(2)复试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由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组成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复试考核原则上按招生名额1:2进行差额复试。
(3)综合考虑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察结果、申请材料、体检结果,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七、录取办法
1. 根据长安大学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学院成立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 学院博士招生实行差额复试,从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会根据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非定向考生。
3. 复试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录取。
4. 录取类别就是报考类别,不能更改。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如果没有按规定时间提交人事档案,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5. 拟录取的考生需要向报考学院提交攻读长安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书面保证,并且要承诺没有被其他学校录取;如果不提交书面保证,或者在省上录取检查时发现被其他招生单位重复录取的考生,都按自动放弃长安大学入学资格处理。
6. 录取结果会在长安大学学院网站上公布。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海豚MBA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