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土木与交通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相关学生简称“推免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指示,以及《南昌航空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2023年修订)》(校研字〔2023〕123号)(以下简称《推免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说的“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用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推荐”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对本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选拔,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接收”是指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学生进行复试和录取。
第三条 推免工作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个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努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选拔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推荐和录取。南昌航空大学学生本科阶段的学业表现作为最基础的选拔指标,同时,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情况,也纳入学院推免生选拔综合评价成绩的计算体系,这样能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 南昌航空大学学院推免工作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所有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可以自主选择报考的招生单位和专业。
第五条 整个推免过程在时间上分为推荐和接收两个阶段,这两个阶段不交叉。推荐工作统一在2025年9月20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开始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在2025年10月20日前结束。具体时间节点以教育部当年公布为准。
二、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推免工作的具体细则,以及学院推免生推荐资格的选拔和推免生招生工作。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A2和特殊学术专长加分A3中,学生的竞赛获奖等内容和级别进行审核鉴定。
南昌航空大学学院成立纪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院的推免工作,由学院纪检委员、工会主席与学生代表组成。
三、名额分配
第七条 推免生名额以学校当年下达给学院的实际名额为准。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会综合考虑各学科和各专业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人数,将推免生名额分配到各专业。
四、推荐工作
第八条 到推免工作当年9月1日为止,学院选拔的推免生需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是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联合培养和独立学院的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有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品行表现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没有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也没有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
(五)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毕业时能够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 到推免工作当年9月1日为止,学院选拔的推免生需要符合以下学业条件(以下条件需同时满足):
(一)按学校规定,前3学年的必修课、专业限选课(不包括任选课)没有不及格的科目(补考或重修已合格的算及格)。
(二)前3学年的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具体包含哪些课依据教务处规定的课程名单)成绩的平均分在80分或以上。
(三)前3学年的学业考核计分在本专业排名前30%以内。(获得三大赛事国家级最高奖项(排序前三)和获得中所列三大赛事其他国家级奖项(排序第一)的学生,学业考核计分可以放宽到本专业排名前70%以内。)
学业考核计分=∑(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所计课程学分之和。

课程成绩是指按学校规定的前3学年的必修课、专业限选课(不含任选课)的成绩,补考或重修合格的课程一律只按60分计算。只有考核等级、没有具体分数的课程,不纳入计算范围,但必须达到及格(或相近表述)及以上的等级。
(四)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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