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2026年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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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
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入选高校,湖北省重点建设的四所高水平大学之一,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 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农业农村部共建的高校。
长江大学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 动站。现有“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植物保护”5个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3个博士后科 研流动站;3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 士学位授予权。工程学、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地球科学、临床医学、化学、环境与生态学、 药理学与毒理学、材料科学9个学科进入ESI 全球排名前1%,位居湖北省省属高校第一。
长江大学人才荟萃。拥有国家级人才、专家54人;拥有专兼职博士生导师253人,硕士生导师 2004人。拥有低碳催化与二氧化碳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长江大学)、油气钻完井技术国家工程研 究中心(长江大学防漏堵漏技术研究室)、低渗透油气田勘探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长江大学研究室)、 中国国家石油天然气管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长江大学连续管智能工具技术研发中心)、国家能源稠 (重)油开采研发中心(长江大学研究室)等5个国家科研平台。
近5年来,学校共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45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67项, 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27项,2025年在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A 类)上获得突破。
长江大学地处文化胜地。本部位于长江中游的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荆州市,荆州文化历史悠 久,是楚文化的发祥地和三国文化的集中地。并建有武汉校区,坐落于美丽的蔡甸区知音湖畔,三面 环水,环境秀丽,景色宜人。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新时代、新目标、新作为,长江大学作为一所优势突出、 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能源和粮食“两个 安全”、着力教育和医疗“两个民生”、融入长江大保护和碳达峰碳中和“两个战略”,扎根湖北大 地,弘扬荆楚文化,推进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以更加开放、更加融合、更加积极、更加高效的理念深 入推进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
一、招收专业
我校大部分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 详见《长江大学2026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地质学(0709)、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0)、作物学(0901)、 植物保护(0904)五个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可接收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 生 ) 。
二、招收条件
(一)申请推免硕士生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生资格高校的2026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手 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好学,遵纪守法, 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纪违法犯罪受处分处罚记录。
3.学习成绩优秀,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具备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直博生
1.除须满足上述(一)中各项条件外,还须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
2.取得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国家大学英语(或其他语种)六级成绩合格或托福、雅思通过留学资格。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直博生的申请资格审核与选拔工作,按照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文件执行。
三、报考程序
1.报考时间:2025年9月22日9:00-10月20日。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
2.报考流程:
(1)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用户。
(2)完善个人信息、填报专业志愿、支付报名费等。
(3)学校各招生单位审核报考信息。
(4)复试前,学校发复试通知,推免生确认复试通知(学校各招生单位复试方案详见其官网通 知 ) 。
(5)复试合格的,学校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确认待录取通知。
3.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 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学费
音乐、舞蹈、美术与书法、设计硕士15000元/人 ·年,翻译硕士10000元/人 ·年,其他专业 8000元/人 · 年。
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人 ·年。
五、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 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
2.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0000 元,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均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
3.学业奖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均可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覆盖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新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评定工作按照最新文件执行。
4.研究生社会奖学金
由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专业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研究生。
5.“助研、助管”津贴
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从事助研、助管等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六、联系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邮政编码:434023
联系电话: (0716)8060564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雷老师、刘老师
七、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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