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2026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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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
2026年我校拟在工、理、管、医、文、经、法、哲、艺、交叉等10个学科门类招收硕 士研究生3500余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200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0余人, 具 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数为准。2026年招生专业目录上各培养单位 所列专业招生人数包含中国科学院在汉科研院所联合培养项目、湖北省卓越工程师学院计 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单独考试招生人数等, 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录取时根据实际录取推免生人数、上线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 整各专业的招生人数。2026年武汉科技大学湖北省卓越工程师学院主要面向低碳冶金、高 端装备、新材料等相关领域开展招生,在新生入学后进行选拔,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参见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 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 入学前(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具体期限)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 及以上的人员,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须在复试前提供本科阶段4门主干课程考 试合格成绩。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截止日期之前,向我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 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 代码为1251)、公共管理(MPA, 代码为1252)、 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 (MEM, 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试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 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三)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硕士研究生的考试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3.入学前正在规培或已获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 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四)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五)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者,网上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26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说明》。
(六)报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 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 究生招生说明》。
2.2026年我校在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工程类(专业代码以08开头) 专业学位和理学(专业代码以07开头)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报考。
(七)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重点面向相关行业企业一线优秀在职科研或技术骨干,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 关。
3.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 称的专家推荐(其中至少1人为我校专家),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 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 专家推荐(其中至少1人为我校专家),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该类考生需经我校 培养单位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
4.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只接收报考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类型的考生。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 专业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八)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
我校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再参加统 考。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
二、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 至13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上报名期间,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会对考生报 名资格进行审查,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通知考生修改报考信息,建议考生在报名 结束前一天完成报名。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 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 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前应认真了解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 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 承担。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 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考生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缴纳报名费。网上确认后,因考生自身原因, 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的, 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按照报考点通知要求开展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 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逾期未进行网上确认者,报考无效。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 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 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 上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查询学历(学籍) 信息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考生的资格复查工作将在复试前 进行,资格复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三、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二)初试科目
学术学位研究生:第一单元(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第二单元(外国语,满分 100分)、第三单元(业务课一,满分150分;医学门类满分300分)、第四单元(业务课 二,满分150分)。
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一单元(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 分)、第二单元(外国语,满分100分)、第三单元(业务课一,满分150分;医学门类满 分300分)、第四单元(业务课二,满分150分)。
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 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7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为全国 统一命题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或考试大纲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自命题科目均不允许携带和使用计算 器。
(三)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于2026年3月下旬左右公布(具体时间和要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复试时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 织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 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 工作安排在拟录取之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学制、学习形式和学费标准
1.学制为3年(社会工作专业和全日制国际商务专业,学制为2年)。
2.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 员。
3.2026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全日制学术学位(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8000元/生/学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应用统计12000元/生/学年,设计、法律(法学)15000元/生/学年, 社会工作17000元/生/学年,国际商务、物流工程与管理18000元/生/学年,公共管理20000 元/生/学年,会计23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10000元/生/学年。
非全日制专业:电子信息、电气工程、机械、工业工程与管理11000元/生/学年,材料 与化工、护理12000元/生/学年,法律(法学)15000元/生/学年,设计16000元/生/学年, 社会工作17000元/生/学年,国际商务18000元/生/学年,公共管理20000元/生/学年,工 程管理 (MEM)27000 元/生/学年,工商管理30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10000元/生/学 年。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方向)48000元/生/学年。
学费标准最终以学校信息公开网公示为准。
五、培养校区及住宿情况
1.培养校区(具体以实际安排为准):学校建有青山、黄家湖和洪山校区。
2.学校原则上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安排住宿,住宿标准为博士2人间,硕士4人间或 5人间,住宿费标准最终以学校信息公开网公示为准。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 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我校将在网上及时发布招生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前随时上 网查询相关信息,也可与各培养单位联系。
3.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
联系部门: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箱:wustyjsy@wust.edu.cn
邮政编码:430081
电话:027-68862830
单位代码:10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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