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党校2026年硕士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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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本简章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招生代码:86406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是党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省委的重要部门,是教育培训干部和党员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方方、王首道、习仲勋等党的老一辈革命家曾先后兼任校长。
1993年12月,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授权单位,目前拥有哲学、理论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权点。教学科研人员201人,其中正高级职称54人、副高级职称60人,博士14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1人,全国和省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11人,国家文化英才1人、省青年文化英才1人,“广东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和“广东省优秀中青年社会科学家”4人,“南粤优秀教师”7人。
依托强大的学科平台、丰富的实践资源与鲜明的办学特色,我校构建了高质量硕士生培养体系。硕士生毕业主要就职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深受用人单位好评,享有良好社会声誉。
一、培养目标
培养理想信念坚定、理论素养深厚、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研、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的能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所需要的高素质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
二、招生专业与人数
2026年,我校拟招收65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21名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中共广东省委党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入学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满足以下条件:大学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6门本科主干课程(专业课)并提供成绩单(须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市自考办出具),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报名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关工作安排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网上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条件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或相应照顾政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和照顾政策的考生,分值和照顾政策不累加。符合第二十五条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三)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五、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结束前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主考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成绩单以及毕业专业自学考试课程或网络教育课程设置方案。
六、考试方式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
(三)初试科目。学术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两门业务课;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管理类综合能力、英语。
(四)复试内容包括业务课面试、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参加上述复试外,还要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
七、录取办法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包括初试和复试)以及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结果等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八、学习形式、就业方式、学费、住宿费和学制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就业方式为非定向,每生每年学费4000元,住宿费1200元,学制3年。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就业方式为定向,主要利用周末和节假日时间授课,授课期间可提供食宿。培养过程实行学分制,并采取课程学习、社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模式,每生每年学费25000元,学制3年。
九、奖助政策
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一)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实现全覆盖,助学金为9600元/年/人,学业奖学金为一等奖9000元/年/人、二等奖7000元/年/人、三等奖4000元/年/人,国家奖学金为20000元/年/人。
(二)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困难补助和助学贷款,还可以通过“三助”岗位津贴等方式得到资助。
十、毕业待遇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完成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及我校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一、注意事项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我校会随时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发布有关招生考试、成绩查询、调剂复试等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网站点击“研究生教育”予以关注。本简章有关内容,如国家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将以国家最新政策和我校最新规定为准。其他具体事项,请仔细阅读《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招生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招生代码:86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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