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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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是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发端于1902年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2020年被列为甘肃省人民政府支持进入国家一流大学建设行列的省属高校。学校是国务院首批确定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现有教育学、化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地理学、心理学、生物学、艺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软件工程等1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教育、美术与书法、国际中文教育、应用心理4个专业博士授权类别;2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6个专业硕士授权类别。
一、招生计划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3800人左右。全日制招生计划3400人左右,其中学术学位1400人左右,专业学位2000人左右;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学位400人左右。学校招生计划中包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84人、研究生支教团计划38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8人、退伍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士兵计划”)20人。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阶段学校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考生报考情况及初试成绩进行调整。每个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的50%。
二、招生专业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西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不接受在校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即大学本科1至3年级学生)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
(4)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西北师范大学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称“推免生”)
获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以报考,免初试进入复试,“推免生”接收政策详见《关于做好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考生在10月19日前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并参加复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筹安排报考点开展答复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工作。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一)网上报名
1.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西北师范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必须准确,且在2026年9月前有效。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3)教育部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确认。
(4)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备注1中填写申请享受少数民族政策)。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报考信息中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且定向就业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信息中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户口在少数民族地区,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未按规定申报或填写错误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下称“骨干计划”)考生报名前需向省级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经生源地省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6)报考“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7)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定向就业。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五、资格审查
报考西北师范大学考生的报考资格在考前由我校审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考生在报考前请根据教育部及西北师范大学相关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任何阶段,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考试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0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0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1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1日下午业务课二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使用A4白色复印纸打印,且信息完整清晰。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成绩考生可通过教育部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我校不邮寄初试成绩单,如有需要成绩单者,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从研招网下载打印。过期不再提供任何成绩证明。
七、复试
(一)学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根据当年一志愿上线情况提前确定并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按照各省招生计划在该省上线人数内以1:1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合格后予以录取。同一个省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省计划数的,该省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同一个省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该省计划数的,通过计算上线考生总分与所报考专业国家B类线总分的相对偏差,以考生相对偏差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B类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B类线总分。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政治、英语不低于30分,专业课不低于45分,总分达到报考专业国家B线。
“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政治、英语不低于30分,业务课不低于45分。复试名单按照总分与报考专业国家B线总分的相对偏差1:1确定。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B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B线总分。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等由学校在复试前确定,详见《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复试科目名称及考试大纲请查阅研究生院官网。
(三)学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认证,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两门课程;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是否需要加试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
(五)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六)调剂复试将在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中公布。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在考生入学后组织进行。
九、录取
(一)经复试和思想政治审核后,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的考生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只录取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三)考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按照三方协议书规定就业且不转档案、户口等;非定向就业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全部档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学一周内)转入学校。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就业方式。
(四)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学制、学费、住宿
(一)本硕一体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学生学制为2年,其余学生学制均为3年。
(二)学费
1.全日制普通学费8000元/年(艺术硕士12000元/年)。
2.非全日制学费
(1)工商管理:32000元/年。
(2)公共管理:20000元/年。
(3)旅游管理:18000元/年。
(4)法律(非法学):15000元/年。
(5)教育管理:20000元/年。
(6)应用心理:20000元/年。
(三)住宿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须在学生公寓统一住宿。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一、奖助学金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持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研究生奖助体系,努力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年。
(二)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研究生。每人每年奖励20000元。
(三)设立研究生学业综合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木铎升学奖。
(四)学校积极争取各类社会资源设置专项奖学金。
(五)设立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海外交流资助计划等资助项目。
(六)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为学有余力的同学提供更多的锻炼机会。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其他事项
(一)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二)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我们会及时将有关招生信息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考试真题。
单位名称:西北师范大学
单位代码:10736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部(行政2号楼218室)
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
邮政邮编:73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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