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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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
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198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个,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十二个学科门类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6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2700余名,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普通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学院、专业、考试科目、学习方式、拟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详见《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有专业均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推免计划详见《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硕士推免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录取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实际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二、招生类型
(一)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根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三)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学术学位重在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重在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我校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部分专业对考生报考条件有限制,详情看《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相应专业的备注,无特殊说明者,则无限制。我们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者不予复试。其中,报考我校045201体育教学专业的考生,除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该条件在复试阶段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具备复试资格):
1.本/专科专业为运动训练、体育教育、民族传统体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等体育类专业的考生。
2.具有奥运会或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设置运动项目的二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证的跨专业考生。
(四)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选择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阶段,填写网报信息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填写定向就业单位信息。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特别说明:报考我校美术学院135600美术与书法、135700设计的考生,必须选择重庆师范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5002)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在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参加考试。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考我校的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符合条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及加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的考生,其资格条件、报考方式、材料审核等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7.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我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8.我校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我校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点和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五)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均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组织。
(一)初试
1.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初试科目:详见《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其中,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1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特别说明:我校910快题设计、912造型与书写基础两门考试科目(对应报考专业为:135600美术与书法、135700设计)考试时长为4小时,其余科目考试时间长均为3小时。
(二)复试
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它学术要求。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复试办法等另行通知。学校调剂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学校调剂工作办法执行。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均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可咨询报考学院。加试方式为笔试。
3.工商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我校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通过主管部门的录取检查后,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对报名考试违规违纪者、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更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六)被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体检安排在入学后统一进行。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体检要求。
七、基本学制、学习形式、收费及奖助
(一)基本学制
我校“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四年,其余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
(二)学习形式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具体学习形式参见《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收费
我校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报考费及住宿费。学术学位专业学费标准如下:艺术学8000元/生·年;哲学、教育学、历史学、农学6000元/生·年;其余专业7000元/生·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考生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复试均应缴纳相应考试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住宿费按照我校相关标准收取。
(四)奖助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参评奖学金和享受助学金,参考标准如下(具体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人。
2.学业奖学金:2300—7500元/年/人。
3.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人。
4.“三助一辅”岗位补助:“三助一辅”包括助教、助研、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补助标准为 400 元/月,根据实际在岗时间进行补助。
5.学术科研成果奖:根据研究生取得的科研成果等级进行奖励。
八、学习地点、住宿
(一)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在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培养。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九、其他事项
(一)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该计划单列下达、专项专用,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校官方网站或公众号发布。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综合办公楼215室,邮编:401331。
我校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见《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招生学院联系表》。
十、咨询及申诉渠道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5910997,023-65918917
重庆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室:023—65363403
十一、其他说明
(一)本章程未尽事宜请查阅国家及重庆市相关文件,如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二)本章程及《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如与上级部门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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