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2026 年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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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
学 校 简 介
长沙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法、哲、艺、交叉等多学科协调 发展,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体,具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生推免 权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 强、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 类)、湖 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湖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学校现有金盆岭、云塘两个校区, 设 24 个教学院,以及 1 个独立学院、1 个继续教育学 院,现有在校生 53000 余人(含城南学院 4800 余人),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 10000 余人。 自建校以来,为交通、电力、水利、轻工等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 50 余万高级专门 人才,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率多年连续保持全省高校前列。经过 60 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 校积淀了“博学、力行、守正、拓新”的校训精神和大学文化。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 2200 余人,正高职称教师 300 余人,副高职称教师 650 余人。拥有中 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等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 50 余人次;享受国 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等国家级荣誉称号 60 余人次;“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 个;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教育部“新 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交通部“交通青年科技英才”和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芙 蓉学者”等省部级人才项目入选者 600 余人次。
学校现有 77 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3 个、国家级特色专业 9 个、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 19 个、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 3 个。拥有国家 级教学团队 3 个、省级教学团队 11 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23 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88 门, 国家级实践教学平台 12 个、省级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平台66 个。学校是“卓越工程师教育 培养计划”试点学校,教育部“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学校。近五年,学校获得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2 项、省级教学成果奖 41 项;学生获得国家级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成果奖 2600 余项,省级学科竞赛和科技成果奖 5200 余项。在 2024 年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院校指数 中位列全国 11 位。
学校拥有湖南省“世界一流培育学科”“十四五”重点学科等 6 个;优势特色学科群 1 个。8 个学科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其中工程学学科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现有博士 后科研流动站 5 个,博士学位授权点 16 个(其中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13 个、博士专业 学位授权点 3 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52 个(其中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30 个、硕士专业 学位授权点 22 个),具有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资格。
学校先后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等标志性科研成果。现有国家级科研平台 5 个, 省部级创新团队 19 个、自然科学科研平台 56 个、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23 个。近十年,学 校主持承担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 大项目等国家级项目 1052 项;获国家科技成果奖励 3 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 奖(人文社会科学)3 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 172 项,职务发明专利 2363 项。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 3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 90 余所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与 合作关系,与利比里亚大学、黑山大学、沙巴大学合作共建了 3 所孔子学院,近年来共派出 1000 余名在籍学生出国出境交流学习。
立足新时代,学校将传承和发扬优良办学传统,实施“质量立校、学科兴校、人才强校、 依法治校”战略,坚持育人为本、人才集聚、交叉创新、服务融合、文化引领,着力打造特 色人才培养重地、科技创新示范基地、 一流创新人才集聚高地、先进文化传承传播前沿阵地, 积极推进“双一流”建设,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和育人水平,培养“底色亮、能力强、善创新、 敢担当”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和行业精英,实现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共同发展, 决胜建成“百强”大学,向创新型高水平大学迈进。
(数据截至 2025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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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 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 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 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 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一)全日制
2026 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680 名(含推免生),其中学术学位硕 士 1014 名,专业学位硕士 1666 名。
(二)非全日制
2026 年我校计划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338 名,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只 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 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 则根据教育部批准的招生人数、考生生源情况综合确定。
三、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 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一)全日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 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 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来校入学报到前应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 学校统一管理。
(二)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 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 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 研究生。
四、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五、学制、毕业及学位授予
(一)我校 2026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 3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 限不超过 5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 6 年,因创业休学的全日制硕士研 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 7 年。
(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校规 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六、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 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 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 前,下同),且符合以下具体业务要求之一的人员(不含工商管理[代码为 125100]、工程管 理[代码为 125601]专业考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全国自学考试完成 6 科及以上(含 6 科)本科主干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②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报考工商管理[代码为 125100]、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 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 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 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详见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长沙理工大 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
七、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
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 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 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选择报考点须知: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3.因考试场地的原因,长沙理工大学报考点原则上仅接受本校应届生报名。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3.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 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 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 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招生单位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4.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的考生, 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 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 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 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 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初、复试。
5.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
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 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以 下简称“招生管理科”)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网上确认。报名信息应 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7.在读研究生在 2025 年 10 月27 日前未向我校招生管理科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 明的,不准予考试。
8. 自学考试未毕业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 2024 年 12 月以前,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 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本科应届毕业生,在网上确认时, 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本人准考证或自考合格成绩单等证明自考身份的证明(自学考试)。 请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 责任自负。
9.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 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 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 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10.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 果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 间 自行登录 “ 中 国 高等教 育学生信 息 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或直接联 系 招 生 管 理 科 , 将 个 人 学 历 认 证 报 告 材 料 发 送 到 招 生 管 理 科 邮 箱 zhaoshengban@csust.edu.cn,发送成功后电话联系招生管理科工作人员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 件。
11.选择报考类别时,注意不能填错。报考全日制的考生应选择“非定向就业”,报考非 全日制的考生选择“定向就业”。
12.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人数暂定为 10 人(具体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 准)。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
13.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军队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 要求,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 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 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三)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 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 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八、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毕业证书、学生 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 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 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 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 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 月 20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0 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 21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1 日下午 业务课二
(四)初试科目
1.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 (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
2.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 3 个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 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 200 分、100 分。
3.我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见我校《2026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初试、复试、同等学力 加试科目考试大纲》 (在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4.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 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初试地点: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六)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录取方案等相关通知将会及时在学校研究 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
友情提示:因时间紧迫,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及相关复试要求将在学校研究生招 生信息网上直接公布,届时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七)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和录取。
1.复试报到时,考生须向报考学院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获得学位 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 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由考生本人档案 所 在 单 位 的 人 事 、 政 工 部 门 加 盖 印 章 ;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 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6)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7)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 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2.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提交:《长沙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 培养协议书》。各学院 须对此类考生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进行核验,考生如不能提供,原则上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须于复试前向学院提交以下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 6 科以上(含 6 科)成绩单。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学院须对此类考 生的这项材料进行核验,考生如不能提供,则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不予复试和录取。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于复试前向报考学院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 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
5 .考生本人手写签名《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
6.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本人手写签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知情告知书》 。
十、调剂
学校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招生工作网站公布生源余
缺信息及调剂要求。调剂手续均由招生管理科统一办理,不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不得办理调 剂手续。调剂原则和调剂考生资格应符合当年教育部录取工作的文件规定。
十一、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体检时间在考生拟录取后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 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十二、录取
学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 2026 年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以及湖南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 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 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 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三、学费和住宿安排
我校 2026 级研究生的学费收费标准按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湖南省教育厅等主管 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海豚MBA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