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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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Hainan Tropical Ocean University)是由自然 资源部、海南省人民政府、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市人民 政府“四方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省属高校。2018 年,习近平总 书记发表“4·13”重要讲话和海南开启自由贸易港建设以来,学校迎来 新的重大发展机遇,先后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学位授予立项 建设单位。2025 年,海南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 规划纲要(2024—2035 年)》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的实施意见中,明 确支持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建成全国同类型一流高校。学校紧紧围绕海 南自由贸易港“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聚焦服务海洋强国战略和海南 海洋强省、“向海图强、再造一个海上海南”的战略目标,打造以“海 洋、旅游、民族、生态”为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与海南构建的“4+3+3” 现代产业体系深度融合,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为打造海 南海洋新质生产力贡献力量。
一、招生计划
2026 年学校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拟招生计划详见《海南热带海洋 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 学校2025 年录取硕士研究生 347 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1 人), 2026 年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拟招生计划人数是以 2025 年实际录取 总人数为基数进行编制的,2026 年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正式下 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注:学校 2026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预计为 11 人,我校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满足“退 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
二、招生类型
学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详见招生专业 目录中“学习方式”栏。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 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 会实践的同时,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学校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或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录取方式 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 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期间工作关系等变动, 由考生与定向单位自行协商解决)。
三、报考条件
( 一)报名参加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 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 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6 年 9 月 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 年及以上人
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且符合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 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 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 二)报名参加学校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 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 一)条中第 1 、2 、3 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 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 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 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报名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 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 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 网上预报名时间 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 ),每 日 9:00—22:00。
2. 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以下简称“研招网” )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参加报名,按 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3.注意事项:
( 1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 (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 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多项 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3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 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 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 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 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 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 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下同〕,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信 息,有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考生须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供《入 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 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 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 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 大学生士兵计划” ;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
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 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 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 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 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复试阶段,学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 以拟录取。
(6)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 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 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 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 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 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 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7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和确认程序以各报考点相关公告为准。考生应积极 配合各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 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五、初试
( 一)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 ( 二)初试科目
每科目考试时间为 3 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 月20日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20日14:00—17:00外国语
12 月21日8:30—11:30业务课( 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 月21日14:00—17:00业务课( 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六、复试
( 一)复试(含调剂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 办法、组织管理等以最终公布的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各招生学院 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 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 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中“同 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栏。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 录取。
( 三)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 成绩。
( 四)旅游管理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 入复试总成绩。
( 五)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 取。
七、录取
(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专项计划)、学校复
试录取工作办法、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 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 二)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 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 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6 年 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 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 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 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 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 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考生须按学校要求进行 体检。
九、其他事项
( 一)住宿
学校仅安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住宿费按学校相关规定收 取。
( 二)档案转接
学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定向就业考生外,必须按照《调 档函》要求将档案转入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定向就业的考生,因报考 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并须在录取前签 订定向就业合同。若因未能妥善处理相关事宜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 录取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 三)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为拟招生计划,在录取阶段,学校将根 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上线生源情况及学校发展需要,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 四)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 定》执行。
(五)考生所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主要用于录取通知书 等材料寄送,必须保证在 2026 年 7 月底前有效。
( 六)学校不举办专业课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导师联 系方式。
( 七)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动态将及时在学校官网及“海南 热带海洋学院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向广大考生公布,请考生密切 关注。
十、招生相关信息及联系方式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代码:11100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研招办:
0898-88650027 、0898-88650792,
邮箱:qzu2012@163.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研究生招生”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育才路 1 号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研究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5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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