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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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
为规范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障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依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东北林业大学办学实际与人才培养需求,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1. 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包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类型,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不接收非在职考生报考。
2. 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均为预估数量,最终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当年正式下达至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推免生录取阶段的实际录取人数为准,学校将根据推免生报名情况动态调整。
二、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
2. 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3.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东北林业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的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
4. 考生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未按时取得相关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本科毕业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的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的基本学业要求如下:
外语水平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成绩≥425分、通过英语专业四级、新托福(TOEFL)成绩≥72分、雅思(IELTS)成绩≥5.5分、新GRE成绩≥260分;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考试成绩≥60分、通过俄语专业四级;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考试成绩≥60分、通过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新N2)。
学术成果要求:已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需通过我校相关学科专家组认定)。
各招生专业可根据自身培养需求,在学校基本要求基础上制定更高专项要求,同等学力考生需同时满足学校基本要求与报考专业专项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阶段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可查阅《东北林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需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5)在读研究生(含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报名时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由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未提交证明的不得报考。
(二)法律类专业学位硕士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除需满足上述(一)中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专业专项要求:
1.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报名前所学专业需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且需符合(一)中第1-4项要求。
2.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报考前所学专业需为非法学专业(即本科专业代码非0301类),且需符合(一)中第1-4项要求。
(三)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3项关于国籍、政治立场、身心健康的基本要求;
2. 工作经验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同时需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相关规定执行;
4. 自2027年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125604),也需符合上述第1-2项报考条件。
(四)单独考试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3项关于国籍、政治立场、身心健康的基本要求;
2. 工作经历与推荐要求:
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及以上;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及以上;
为所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需经工作单位同意推荐,并由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报考目的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且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五)推免生接收条件
1. 我校2026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专业,可查阅《东北林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推免招生专业目录》,具体接收政策详见《东北林业大学关于接收202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2. 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志愿填报、录取结果确认及备案公开,均需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
3. 已被我校或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或单独考试;截止国家规定日期未被任何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六)退役人员免初试报考条件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 报名要求: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 录取流程:我校对审核通过的免初试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确定为拟录取对象。
三、硕士研究生报名流程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两个阶段操作,逾期不再补办。报名期间,考生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遵守报名约定与要求;网上确认阶段需完成网报信息确认、本人图像采集,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报考点选择原则
1.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手续;
2. 往届生:需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手续;
3. 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东北林业大学报考点(代码2304)作为唯一报考点,不得选择其他报考点。
(二)网上报名阶段
1. 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
2. 报名操作: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东北林业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3. 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办理认证,并关注我校官网发布的学历(学籍)核验补充通知。
4. 信息关注与责任: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我校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政策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照顾政策与加分申报: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如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三)网上确认阶段
1. 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与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所选报考点组织实施。东北林业大学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工作信息,将在网上确认开始前公布于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考生需及时关注。
2. 材料提交: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要求,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提交相关补充材料(如学历认证报告、工作证明等),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3. 信息核对:所有考生均需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 图像采集: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信息采集,图像信息将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及学籍档案,需确保采集信息清晰、准确。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
考生需在考试前10天左右,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与复试。
四、硕士研究生初试安排
1. 初试组织:硕士研究生初试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考试;
2. 初试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为准,考生需按准考证上标注的时间参加考试;
3. 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或考生可提前咨询所选报考点;
4. 初试科目与大纲:各专业初试科目可查阅《东北林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可查阅《东北林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考试大纲》;
5. 成绩查询:初试成绩查询时间及相关事宜,将通过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公告,考生需及时关注查询。
五、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与录取
1. 复试安排:关于复试内容、复试时间、复试地点、复试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将在复试开始前通过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东北林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考生需以该办法为准做好复试准备;
2. 调剂工作: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调剂的相关政策执行,具体调剂要求、调剂流程及调剂名额,将在调剂阶段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3. 录取原则:录取工作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学术诚信记录及身心健康状况综合确定录取名单。
六、招生专业、学习方式与学制
1. 招生专业与学习方式:各专业招生情况及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可查阅《东北林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按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类;
2. 学制规定:
全日制翻译专业:学制为2年;
其他全日制招生专业:学制为3年;
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学制均为3年。
七、硕士研究生体检要求
1. 体检时间:体检安排在考生入学报到期间,具体体检时间将另行通知;
2.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同时结合《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费、住宿与奖助学金政策
(一)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相关意见,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按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核定标准执行:
1.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生态学国际双硕士项目):8000元/生/年;
2. 生态学国际双硕士项目(东林-奥大):国内学习期间80000元/生/年,出国后按新西兰奥克兰大学当年学费标准收取;
3.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9000元/生/年;
4.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林业、工业设计工程、车辆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社会工作、翻译、计算机技术专业:15000元/生/年;
农业管理专业:16000元/生/年;
风景园林、设计专业:18000元/生/年;
会计专业:25000元/生/年;
工商管理专业:29000元/生/年。
若后续学费标准调整,将按最新核定标准执行。
(二)住宿安排
1. 我校为非定向就业、在学制规定年限内的研究生提供住宿;
2. 原则上不为定向就业研究生、超出学制年限的研究生提供住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除外)。
(三)奖助学金政策
东北林业大学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设立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具体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黑龙江省及我校相关文件执行,主要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等;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部分计划单列项目除外)、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该奖助学金体系。
九、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一)招生监督机制
我校建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集体决策、巡查督察、申诉反馈机制,规范招生全流程操作,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工作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巡查督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二)回避制度
建立健全研究生考试招生回避制度:
1. 参与招生相关工作的人员,若本人报名参加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试,需主动向学校申请全程回避;若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名,需主动申请在影响保密、公平的必要环节与特定时期回避;若有非直系亲属报名,需主动报备,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回避;
2. 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若本人或直系亲属、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研究生招生考试,需主动报备并全程回避;若有非直系亲属报名本单位,需主动报备,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回避;
3. 学校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本单位单独考试;未按规定报备或回避的相关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三)申诉渠道
我校保障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1. 考生若对招生工作有异议或需申诉,可先向报考学院提出,学院需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
2. 考生对学院答复不满意的,可向研究生院申请复查;申诉可通过学校指定申诉途径提交。
(四)违纪处理
1. 考生若存在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考试作弊或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六)招生单位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七)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生态学国际双硕士项目(东林-奥大)、华大基因项目、科技小院项目、中国科学院北京微生物所项目、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所项目、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所项目简介等详见附件。
(二)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将根据当年国家计划和生源情况综合确定,招生简章另文发布。
(三)学校各学院的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专业介绍等,可登录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四)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邮政编码:150040
咨询电话:0451-8219071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451-82191931(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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