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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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校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选拔过程科学规范、操作流程严谨透明、结果公平公正,实现优中选优、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目标,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申请资格要求
凡是在国内高等院校中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申请者需满足以下各项条件:
具备较强的科研创新潜力,在学术研究方面有一定的基础与发展空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且无违法违纪记录或受到纪律处分的情况。
申请者所在的高校必须是教育部当年公布的具有推免生推荐资格的院校,同时申请者本人需在其所在学校获得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心理健康状况良好,能够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生活节奏;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且体检结果合格。
符合我校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的其他具体申请要求。
二、招生类别说明
(一)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
我校 2026 年计划接收推免硕士生的具体学院、专业方向及学制信息,可查阅《福建农林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推免硕士生的招生管理工作,将依据《福建农林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执行。
(二)全日制非定向直博生
直博生是指从具备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通过选拔直接进入博士阶段学习、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类型。我校 2026 年计划接收直博生的学院、专业领域及学制详情,可参考《福建农林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直博生的招生管理工作,同样按照《福建农林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开展。
三、申请与选拔流程
考生自主申请。已成功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了解详细的招生信息,并主动与我校各招生学院或意向导师沟通,咨询接收相关事宜。在教育部规定的统一时间内,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需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按照我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要求完成报名操作,该系统报名开放时间为 9 月 22 日。已被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
资格审核环节。各招生学院将组建专门的审核小组,对申请本校推免生的考生提交材料及资格进行严格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名单。
复试考核安排。通过资格审核、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需按照招生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复试。各招生学院将分批次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形式以面试为主,考核重点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科研创新能力与潜力、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及应用能力等方面。具体的复试工作安排,将在各招生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申请者在收到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后,需及时进行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或未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拟接收名单确定与公示。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及综合表现,确定本学院的推免生拟接收名单,在学院官方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按相关规定执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最终审核。申请者在收到我校通过系统发送的 “待录取通知” 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一旦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将不予解锁,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四、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者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供审核,同时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有效性。若存在材料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信息等情况,无论在申请、复试还是入学后的任何阶段被发现,将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福建农林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1 份(需按要求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
由申请者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且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若为五年制本科,则需提供前四年的课程成绩单);
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学生证需复印学生个人信息页及每学期注册情况页;
《福建农林大学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1 份(需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填写并盖章);
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额外提交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签名的书面推荐意见;
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需求,要求申请者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
五、推免生录取资格取消情形
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推免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完成我校推免生报名流程的考生;
申请者在申请过程中提交的各类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等情况的;
最终未在所在学校获得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的;
在入学前未能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因正常学制延长等特殊情况除外,需提供学校证明);
入学体检结果不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
六、学费、住宿安排与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与住宿安排
学费方面,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的学费标准为 8000 元 /(学年・生);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的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 /(学年・生)。
住宿费方面,按照不同住宿条件,收费标准为每学年 1100 元至 1800 元不等,具体费用以实际住宿安排为准。被录取的推免生,将安排入住其所属培养学院所在的校区。
以上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若因福建省相关政策调整或学校办学安排发生变化,将以福建省最新发布的政策文件及我校 2026 年入学当年公布的最新公告为准。
(二)奖助政策内容
奖助学金体系
国家奖学金: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20000 元 /(人・年);面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30000 元 /(人・年),主要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综合素质过硬的优秀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奖励标准分别为 12000 元 /(人・年)、8000 元 /(人・年)、5000 元 /(人・年);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同样分为一、二、三等奖,奖励标准分别为 15000 元 /(人・年)、10000 元 /(人・年)、5000 元 /(人・年),用于奖励在学习和科研中表现优秀的研究生。
国家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可享受 6000 元 /(人・年)的国家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可享受 20000 元 /(人・年)的国家助学金,用于保障研究生的基本生活需求。
此外,学校还设有 “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具体发放标准及办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奖励与资助
学校定期组织开展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等活动,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高水平学术会议,支持研究生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进行访学交流。同时,学校积极引入社会资金,设立各类专项奖励与资助项目,为研究生的学习、生活及科研工作提供更多支持。以上各项奖励与资助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以学校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七、其他注意事项
除复试通知外,关于推免生复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复试方案、实施细则等详细信息,将由各招生学院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各招生学院及学校研究生院的通知,避免错过重要信息。
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如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在 2026 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过程中出台新的政策或调整相关要求,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简章内容及招生工作安排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通过学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发布更新通知,请考生以最新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信息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 15 号(福建农林大学内)
联系部门: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2
联系人:郑老师、江老师
咨询电话:0591—83789215
联系邮箱:fafuyzb804@163.com(用于接收考生咨询邮件,请勿发送无关信息)
本招生简章由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疑问,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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